2026年3月27日
隨著檳城一個售賣煙花攤位在深夜失火,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倪可敏下令,消拯局和地方政府檢討有關臨時煙花的攤位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要求合法攤位配備滅火器,以應對緊急情況。
大馬人是出了名的愛熱鬧,過節沒點鞭炮聲總覺得少了點味。自從政府合法化煙花貿易後,街道上的煙花攤位像雨後春筍般冒出來。
但煙花意外的數據實在讓人笑不出來,2024年19宗火災,去年竟然飆升到113宗,漲幅接近500%!
國人請別把臨時攤位當成法外之地,很多業者可能覺得,反正隻是擺幾天的臨時攤,擺幾箱貨、拉個電線、坐個搖搖椅就能收錢。這種心態最危險。
檳城這次失火,火光衝天甚至波及住宅冷氣機,這就是典型的距離沒美感,反而有危險。
倪可敏部長下令檢討SOP,要求配備滅火器,這其實是最基本常識。賣易燃品不帶滅火器,就像去深海遊泳不穿救生衣,沒事不是運氣好,是命大。
總之,安全不能靠運氣,既然要享受煙花的燦爛,就得承擔起防災的責任。
或許政府應該考慮更妥善的管理和規範。 例如,滅火器實名製,銷售煙花申請準證時需出示有效的滅火器,甚至要求業者現場示範使用,以避免滅火器淪為擺設或過期商品。
然後,就是讓距離產生美,即強製攤位與攤位、攤位與建築物之間保持至少5到10米的緩衝帶,以防止連環炮演變成連環火,減低社區風險。
限製攤位存貨量
再者,或許應考慮夜間存貨管製,限製攤位的存貨量,多餘貨源需存在防火倉庫,而非堆在路邊攤,以降低一旦失火時的爆炸威力。
若再積極些,政府可要求攤主購買臨時性的第三人責任險。一旦波及鄰居財產,如冷氣機,有保障可賠付,不至於鬧上法庭。
總括而言,安全指南不是為難小販,而是為了讓大家能平平安安地賺這筆喜慶財。
當然,希望房政部這次的檢討不是三分鍾熱度,別等到更多煙花火災發生了才來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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