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不要在情人節送花

    對于西方情人節的印象是:這天的花很貴!

 這一天最開心的人,肯定不是熱戀中的情侶,而是花店東主,一束花比平常貴上好多倍,簡直賺翻了。

 真的有需要在這一天買花送給心愛的另一半嗎?我覺得平常或可以送花,情人節當天就把錢省起來,兩人窩在家裡,或到可談天的地方,這比送貴花更加靠譜。

 用金錢買來的浪漫,就爽那么一下子,荷包卻破了一個大洞,為何不省下這些錢,替另一半和自己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呢?

 浪漫不一定要送花,尤其那么貴的花;寫一首詩,吟給對方聽;唱一首歌,讓對方從歌聲中聽到愛的感覺;送一本書,也一樣有價值。

 即使送一份禮物,都好過在情人節當天送花,懂得愛情的情侶,懂得疼惜對方,就應清楚告訴對方,情人節前后可送花,但就是不要在情人節。

 現在各種節日,都讓商家變成賺錢的日子,仿佛不花大錢就沒有誠意,這種洗腦方式已讓人忘記慶祝節日的本意。

 只能用錢堆積的浪漫,不可能是浪漫,而是炫耀!此舉不是只想讓對方看到,而是讓自己和對方覺得有面子。

 當然,如果是經濟能力較佳,買一束貴得離譜的花,只是小菜一碟,那是個人的事。但,如果兩個人把這筆錢,捐給有需要的人,或情侶二人攜手做公益慈善,所獲得的喜悅,不會只是一剎那的快樂,而是歷久彌新的寶貴記憶。

 *本文刊登于2014年2月14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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