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接到一封相當感動的信,有一名中國網友(我不用自稱,因為我決定相信他)想找八九十年代的大馬歌手專輯,還如數家珍的把專輯和歌手名字列出,大部份名單中的歌手和專輯我都聽過,甚至有小部份擁有過,讓我感動的是,一名中國人竟比本地人還愛大馬中文歌手。
我是支持本地音樂的人,但卻不會想要找其他本地歌手的專輯來收,所以對于這名署名tony的中國網友,我想我必須承認我輸的徹底,但我卻滿心歡喜。
基本上,我擁有的本地專輯卡帶不多,但多數已經不能再聽,有的純屬保留回憶,實在無法轉賣給他。
如果,你擁有許多八九十年代大馬本地歌手的專輯,不管是CD或卡帶,只要還能聽,又想“清貨”,那不如轉售給這位熱愛大馬中文音樂的中國網友,你可在這裡留言,或電郵給我。
我不知道他是否願意公開電郵,所以暫不列出他的電郵。但他已答應公開一些他的電郵容,我把名單一起列在下面:
> > 文倉兄,您好(他是在我的賣東西的部落格找到,所以第一封信是這么稱呼的)
> >
> > 今天搜索 爵西 的資料時無意中發現了你的博客.只是網站一直無法打開,最
> > 後動用了自由門 這個軟件才得以殺出重圍.唉..不知出於什麼考量內地政府連博客
也
> > 要封殺.真是超鬱悶.謝謝你的文章讓我對爵西這位藝人有了更多的認識.我在中國
內地
> > ,卻十分喜歡馬來西亞的華語流行音樂.當看到文倉兄在博客上說lelong上有二手
cd出
> > 售時,真是喜出望外.但打開 lelong 發現上面基本找不到幾張華語專輯.請教文倉
兄
> > 大馬還有其他大型的拍賣網站嗎,大馬有雅虎拍賣網嗎? 大馬的ebay我去過,但
上面
> > 基本找不到什麼國語專輯.我一直在苦苦尋覓以下幾位歌手的專輯.不知文倉兄 可
否幫
> > 忙代購.我可以通過國際西聯匯款 把所需 費用+佣金 匯過去給你.:)
> >
> >
> > 01.合輯-我有話說
> > 02.潘光前-200次謊言
> > 03.黃永其-<<趕路的人1991>><<我想我是個寂寞的人1992>>
> > 04.黃德(得)偉-<<只因我珍惜>>《我在人群中找妳》新歌加精選
> > 05.楊偉漢-愛上你其實很危險(1997)
> > 07.張國祥
> > 09.山腳下男孩-<<童年頌1995>> <<把月亮圓留給孩子1993>><<風箏把我們靠在一 起 > > 1996>><<螢火蟲1997>> 有tape也要
> > 10.周博華-<<日出如你,愛在你我心間1992>><<周博華3·新歌+精選>>
> > 11.洪逸生-等你靠近我1991
> > 12.另類音樂人-<用馬來西亞的天氣來說愛你1994><茨廠街.太陽高高照1997>
> > 13.周翠玲-<把心交給我1995><以聲相許1997><我讓你作主1997>
> > 14.激盪工作坊-流行與不流行之間 如果有tape也要
> > 15.激盪工作坊-〈跟我們一起走〉 如果有tape也要
> > 16.爵西-一個女人是不是可以美麗到五十歲 1992
> > 17.爵西-給卅年代的愛人 1994
> > 18.敘利亞-心的旁邊應該加上什麼1994
> > 19.三角關係(已收集到1張tape)
> > 20.情侶一派(已收集到1張tape)
> > 21.楊欽
> > 22.關德輝-單身感覺 (已收集到tape)
> > 23.關德輝-印象中的寂寞男子1990
> > 24.關德輝-放肆的飛翔1991
> > 25.關德輝-如果真情能有天長地久 / 親親我的愛1992
> > 26.合輯-青螺記事 如果有tape也要
> > 27.合輯-雲螺圖鑒 如果有tape也要
> > 28.合輯-第二屆海螺新韻獎 (已收集到tape)
> > 29.合輯-非一般方言歌曲專輯1 1996 和 2 1997
> > 30.劉勇男-<<告訴我你的心情1991>><<年輕色彩1993>><<理想天地1994>><<期待 > > 1995>><<男1997>><<新年歌曲+電視集主題曲1998>><<劉勇男電視劇主題曲2000>>
> > 31.李志祥
> > 32.合輯-心情溶劑
> > 34.王威勝-<<迷惘1990>><<那年夏天我們都很酷電視原聲帶1994>>(台灣版)
> > 35.古璇-愛情只是一種傳說1991
> > 36.梁愛慈-情話夢話1997
> > 37.丘聯偉- 東京你好嗎1995
> > 38.合輯-216音樂街
> > 39.拉曼學院-好朋友
> > 40.黃國強-如果你要走
> > 41.比比-比比心音樂1 1998 和2 2000
> > 42.曾維山-旅台精選
> > 43.年少之島-雙人相夢1997
> > 44.合輯-玖玖正巖藥材譜1999
> > 45.呂愛瓊-雙手奉還
> > 46.朱敏-失戀季節,愛,露水,黑夜的傷悲1991
> > 47.拿督韓春錦-薪火相傳1994
> >
> > 大馬華語搖滾團體
> >
> > 01.異種
> > 02.蝙蝠 (已收集到一張)
> > 03.BABY AMP (已收集到一張)
> > 04.古石
> > 05.EQUAL (已收集到一張)
> > 06.自由人
> >
> > 致
> > 禮!
> >
> >
> >
> > tony
> >
> > 2007.8.4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2007年8月7日 星期二
《2007大馬中文部落格祭》頒獎禮
《2007大馬中文部落格祭》頒獎禮于8月12日晚上7時30分在Bangsar
Actor Studio舉行!你會來嗎?
這個可被視為大馬中文部落格第一個觀摩性質的比賽,拉近大馬中文博客之間的交流,超過600個部落格在這個平台上切磋,勝負不損博客之間的友誼,只會讓更多人發現寫部落格的樂趣。
讓我們給寫部落格的自己一個響亮的掌聲,更要給踴躍參與的博客一個愛的鼓勵,一起來出席這個頒獎禮,除了見證歷史性的一刻,也給你自己,還有主辨單位立下一個里程碑。
由于座位有限,欲出席此頒獎禮的博客,請到這裡(http://mybloggercon.org/blog/?p=59)留下您的姓名,部落格名稱,和同行友人(若有)出席(每人只限1個席位)報名預定席位以免向隅。
一起來《2007大馬中文部落格祭》頒獎禮吧!
日期:12-08-2007
時間:6:00PM 開放入場
地點:
The Actors Studio @ BSC
T116, Level 3, West Wing,
Bangsar Shopping Center,
285, Jalan Maarof,
Bukit Bandaraya,
59000 Kuala Lumpur.
Tel: +603-2094 0400/1400
服裝:端莊,整齊
穿拖鞋或短褲者恕不得入場。

相關文章:
第一届大马中文部落格祭颁奖典礼倒数中!
所有欲参加《大马中文部落格祭》的人请注意!
Actor Studio舉行!你會來嗎?
這個可被視為大馬中文部落格第一個觀摩性質的比賽,拉近大馬中文博客之間的交流,超過600個部落格在這個平台上切磋,勝負不損博客之間的友誼,只會讓更多人發現寫部落格的樂趣。
讓我們給寫部落格的自己一個響亮的掌聲,更要給踴躍參與的博客一個愛的鼓勵,一起來出席這個頒獎禮,除了見證歷史性的一刻,也給你自己,還有主辨單位立下一個里程碑。
由于座位有限,欲出席此頒獎禮的博客,請到這裡(http://mybloggercon.org/blog/?p=59)留下您的姓名,部落格名稱,和同行友人(若有)出席(每人只限1個席位)報名預定席位以免向隅。
一起來《2007大馬中文部落格祭》頒獎禮吧!
日期:12-08-2007
時間:6:00PM 開放入場
地點:
The Actors Studio @ BSC
T116, Level 3, West Wing,
Bangsar Shopping Center,
285, Jalan Maarof,
Bukit Bandaraya,
59000 Kuala Lumpur.
Tel: +603-2094 0400/1400
服裝:端莊,整齊
穿拖鞋或短褲者恕不得入場。
相關文章:
第一届大马中文部落格祭颁奖典礼倒数中!
所有欲参加《大马中文部落格祭》的人请注意!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自由不能濫用!
最近,正副首相和能訊部長接連向部落客發出警告,讓人加深網絡消息可信度不高的印象。
引來支持網絡自由份子抗議屬意料中事,然而,我相信政府的警告並非無理取鬧,絕對的自由造成絕對的濫用,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
任何人都須對自己做過的事負責,一味強調網絡自由,卻做出發佈未能提出真憑實據的“爆料”文章,或是隨意合成照片,只會傷害網絡自由。
這種做法的部落客,理應成為部落格界的公敵,因為正是他們破壞網絡自由,讓政府或不相信網絡的人,有機會祭出“網絡不可信”的牌子,把部落客標簽為“騙子”。
一個搶匪落網后,他可能可以提出種種犯案的理由,包括因貧窮而干案,甚至會說“這是我的自由,其他人管不著。”
然而,當你應用你的自由侵犯了別人的自由,那別人就不得不用他的自由來管制你的自由了。
任何遊戲都有規則,網絡或部落格也應該有一套自己的規則,若不想被人強加規則,那只有先向自己負責,不做損害他人之事。
你有自由,我有自由,但請別濫用自由!
*此文已于2007年8月4日刊登在《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引來支持網絡自由份子抗議屬意料中事,然而,我相信政府的警告並非無理取鬧,絕對的自由造成絕對的濫用,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
任何人都須對自己做過的事負責,一味強調網絡自由,卻做出發佈未能提出真憑實據的“爆料”文章,或是隨意合成照片,只會傷害網絡自由。
這種做法的部落客,理應成為部落格界的公敵,因為正是他們破壞網絡自由,讓政府或不相信網絡的人,有機會祭出“網絡不可信”的牌子,把部落客標簽為“騙子”。
一個搶匪落網后,他可能可以提出種種犯案的理由,包括因貧窮而干案,甚至會說“這是我的自由,其他人管不著。”
然而,當你應用你的自由侵犯了別人的自由,那別人就不得不用他的自由來管制你的自由了。
任何遊戲都有規則,網絡或部落格也應該有一套自己的規則,若不想被人強加規則,那只有先向自己負責,不做損害他人之事。
你有自由,我有自由,但請別濫用自由!
*此文已于2007年8月4日刊登在《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