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ursday, February 28, 2008 |
| 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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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溝通,有溝才通。
即時反應的情緒或意見,是最粗糙的思維,
有時,多等10秒、1分鐘、1小時或1天,才對一些事做出反應,反而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Labels: 分享, 性格, 感思, 生活 |
posted by Euwen @ 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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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day, February 19, 2008 |
| 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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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點 用簡單的姿勢 低空 飛過 心靈的甘榜
再出發 祈願在另一個驛站 如果 可以 沉澱自己Labels: 性格, 感思, 生活 |
posted by Euwen @ 7: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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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turday, February 16, 2008 |
| 亞洲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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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越來越不像話了嗎?這是我看了有關香港網民怒斥當地警方逮捕轉發和轉載陳冠希事件照片者之后,腦海中浮現的問號。
在成龍前幾年的作品《新警察故事》中,一群e世代匪黨以挑戰警方為樂,似乎就是“陳冠希事件”其中一個寫照。
香港網民稱照片發佈人為“奇拿”,將之喻為“死亡筆記”內的人物,是不是某種程度上也已在支持這位“奇拿”挑戰社會和警方的舉動呢?
陳冠希和其他相關女性,在法律上應該沒有太大的責任,甚至可能沒有責任,陳氏等人 道德上也有立足之處,只要你情我願,不觸犯法律,拍這些照片,關卿何事?(當然,如果陳冠希拍這些照片是在女性不知情或不同意下,並以此要脅相關女性,他就必需受到法律制栽,但現在他有嗎?) 因此,這次事件對陳氏等人,實有極度不公平之處。
再者,警方逮捕轉發照片者,並無任何可爭議之處,別人轉發給你這些照片,你可以看了就刪除,甚至報案,轉發這樣的照片,就成了“奇拿”的幫兇,怎會無罪呢?
“奇拿”是罪魁禍首,警方應以捉拿他為首要任務,不是一直向陳氏等人施加無謂的逮捕壓力,陳氏等人應是協助提供線索的受害者。
在“陳冠希事件”中,有一個有趣的現像,真正的受害者變成犯人,轉發照片的幫兇被逮后變成“受害者”,本末倒置,實為本年亞洲奇案。Labels: 論事, 陳冠希事件, 香港 |
posted by Euwen @ 5: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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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nesday, February 13, 2008 |
| 猜謎.揭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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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攘了一年多,終于在2月13日終結。
不就是大選,不就是解散國會嘛,需要玩一個這么久的猜謎遊戲嗎?
不過,大家都好像玩的不亦樂乎。Labels: 大選, 猜謎 |
posted by Euwen @ 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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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day, February 03, 2008 |
| 給春天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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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和喜悅像是一國的,想到春天,總是與喜悅有關。
我覺得,春天可以和感謝是一國的,不管春天裡有快樂或困難,至少又迎接一個春天,表示我們還有時間繼續為下一個春天而努力。
快樂的時候心懷感謝,困難時更應該心懷感謝,至少經歷了這一次的困難,下一個同樣的困難再來臨時,已能應付有餘。
春來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未來的再繼續努力,為下一個春天累積感謝的能量和理由。
延伸閱讀: 年味 珍惜眼前人 Labels: 分享, 感思, 新年, 新春 |
posted by Euwen @ 9: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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