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 星期二

換個角度結果就會不一樣

把飆車族招進政黨內可行嗎?個人覺得只要有后續動作,即有特別單位去管理這一群人,基本上還是可行的。

與其一味的懲罰、逮捕、呼吁,不如把這些想要逞威風以吸引他人目光的年輕族群,給予妥善的管理更為恰當。既然他們喜歡表現,就固定給一個空間讓他們去發揮,甚至辦一些受政府承認的比賽,給予一些獎勵。

會出現這樣的想法是因為聽聞某一間獨中,為了避免學生沉迷于網座的電腦網絡遊戲,而在校內開設一個類似網座的地方,選擇性的讓學生在下課后,在固定的時間內去玩他們的電腦遊戲,除了能收取一些費用供校務使用外,師長還可以直接監控學生。

飆車族和打機一族的心態,在某一個層面都是希望藉這樣的方式來肯定自己,使用的方法雖不適當,然而,若只是一味的說教、責備和懲罰打壓,就如彈簧越壓越緊,反彈的力道就更加厲害。

如果不著眼于活動不好的一面,而是換個角度來管理,下一個世界電單車冠軍和世界電腦遊戲冠軍,說不定就在適當的管理之下誕生。

只要利用得當,垃圾可以變成資源;管理不當,資源也會變垃圾。而指責只會帶來破壞,不如讚美和認同,能變成人們心中超出想像的推動力。

從今天起,換一個角度看待和管理你眼中的“垃圾”吧!


*此文已于200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國報編采blog

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我猜──娛協獎新人推荐獎

不做娛樂記者已一段時間,但對馬來西亞的本地歌手狀況還是會留意一下,在《2006娛協獎》來臨,也來搔一下癢,仿效平面媒體炒自己新聞的手法,預測一下其中一個獎項──新人推荐獎的得主。

娛協獎是豬肉味最少的頒獎禮,不似一般表演式的頒獎禮,出席者必然有一塊豬肉可分,失卻公正性。對于娛協獎,不敢說它絕對公正,因為一是不在其中,二是由于人性和情勢難以預測,但能做到最少已不容易,應該支持一下。

因不知娛協的評審角度和標準,所以想各種角度來猜一下,然后再來一個自己的心水預測。


新人推荐獎13個單位角逐者:
林宇中、陳威全、宇恆、陳仁丰、周佑志、李吉漢、NEWZ、顏學遷與張起政、Muffin、陸耀光、何志健、曾愛玲、峇奴。



*若以"最受歡迎"來看,三甲應該是:
金:李吉漢
銀:林宇中
銅:宇恆

解迷:
李吉漢的觀眾緣極佳,這是最受歡迎的條件,林宇中雖有台灣金曲獎最佳新人黃袍加身,不過,可能在本地由于沒李吉漢"大馬偶像"現像,也許會屈居銀獎。銅獎方面,宇恆出道已有一段時間,知名度較高,我也把陳仁丰列入考量範圍,這類創作型俊男容易受歡迎,但整體上還是宇恆以"年資"佔優。

*若以"最佳"來看,三甲應該是:
金:林宇中
銀:陳仁丰
銅:陳威全

解迷:
林宇中的創作實力已沒什么好說的,李吉漢基本上無法在最佳這個部份競逐,陳仁豐和陳威全的創作實人也不俗,陳仁丰的情況是唱和創作的範圍更廣,陳威全輸勢的地方可能是在演唱方面。


其他的單位,只能說知名度是一個極大的鴻溝,想要跨越進三甲應還條件不足,個人認為顏學遷和張起政、Muffin有些黑馬的實力,但在前面5位的強大情勢之下,實在無法太樂觀。


總結:

個人預測:

金獎:林宇中
銀獎:李吉漢
銅獎:陳仁丰

解迷:
林宇中在金曲獎和最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新人獎的黃袍加身下,加上有不少人氣,拿下這個獎應是十拿九穩,最能挑戰他的李吉漢因未在海外開彊拓土,若以時速來計,林宇中時速120,李吉漢還在時速70而已。

陳仁丰的預測相當爭議,選他的原因是,創作和演唱基本他已沒有什么大問題,僅缺的是強大的人氣,宇恆和陳威全是他最大的對手,但以宇恆的整體實力,包括受歡迎和創作,絕對有能力拿下銅獎,但自己認識陳仁丰,也相當熟悉他虛心學習的態度,因此加了一些印象分在這裡。並非其他歌手沒有這項優點,而是有接觸自然會有不同感覺。


(最后聲明,此項預測,若有雷同,純屬僥倖,若成績有出入,不是不準,而是自己開心就好。)

2006年10月29日 星期日

科技咒語

今天,重看宮崎峻的作品《天空之城》,腦中出現一些新的連想。

劇中的天空之城是漂浮在空中的城市,是科技發達的一個象徵,曾經住在那的人離開,寧願住在未進入高科技時代的地上生活,有一個曾是此城的后裔,要擁有天空之城,以便統治地球。

不談劇情,只是對劇中女主角小女孩Shita以咒語驅動科技一節,有著新的一個問號,即若科技需要咒語來啟動,以現在的說法,就是Password,或中文稱之為通關密碼嗎?

古代,甚至現代都聽說有咒語的存在,它是一種驅動某件事、某個人、某件物的啟動力,篤信科技勝于一切者,會認為那是無稽之類吧。

然而,我們現在的科技是不是已開始步入“科技咒語”的時代呢?現在有些手機已不需要你按件尋找電話簿的名字,只需口對著手機呼叫,就可以出現或直接撥打,這種以科技分辨聲音,再執行指令的方式,和古代或《天空之城》劇中小女孩唸咒語驅動飛行石和破壞天空之稱的心臟飛行石不是相似嗎?

每個人在用電郵、防盗門或保險箱等科技產品,都要輸入密碼,若此種手動輸入方式,以后成了以口呼執行,不是更接近唸咒這個動作了嗎?

我只能這樣設想,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地球已有先進的科技,只是科技的盡頭卻是禍患和滅絕,人類的私慾濫用了科技,造成地球有了一次大清洗,僅存的人類痛定思痛,放棄科技,重過原始生活。

然而,后代卻又戀上科技,再一步步創造科技,如此不斷的循環,再生又滅絕,滅絕又再生。

近代,人類以百年的歷史創造科技傳奇,再用百年的時間,以現在的科技為基礎,說不定不到百年的時間,人類的生活和工作,都以口呼駕馭科技。開門不用鎖匙,只說:我是某某某,開門,類似的方法,駕車也不用方向盤,用口來指揮向右向左向前向后,生活中都是以口代手。

只是,不知某天,哪一位擁有超恐佈核武器之類的國家領袖,"失口"說出發射死亡武器的"咒語",地球的人類在一瞬間又要重新來過了。

咒語,是不是科技最高境界的代名詞呢?


圖片引用自這裡

2006年10月28日 星期六

部落癮(blogging?)

除了工作上的需要之外,越來越少找朋友喝茶吃飯聊天,反而是在許多人的部落格中"潛水"(只看不留言)的時間越來越多,不知道那是不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疏離感。

可以靜靜地看著別人的部落格寫的文字,看部落客描述自己的生活和感想,不必說一句話就知道許多別人的事情,甚至無意中知道許多自己未曾想到的事。

只需一架電腦、就跨越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以及地理環境的限制,瞭解千里之外另一個未曾蒙面的人,生命中的快樂與悲傷。

有點害怕那是一種癮,即使是癮,也已經戒不掉了,漫遊在部落格之間,好像找回一些人與人之間無形連系鏈,但一熄掉網路,關掉電腦,虛擬的人脈,會不會轉變成現實世界的精神病因子?

我是在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部落格,成了部落客,上了部落癮(blogging,可以這么譯吧?),希望這不是壞事。

2006年10月26日 星期四

天下德士司機一個样

在雲南最常坐的其中一種交通工具就是出租車(德士),他們的狡滑和愛錢程度雖不及馬來西亞的德士司機,但基本上 不老實的"天性"還是一樣的,只是看程度多寡而已。

吉隆坡的德士司機漫天開價的功力有十成,那雲南的出租車司機大概只有三成,可謂遠遠不及,然而身為遊客,也是搭客,對于這样的不老實,還是心有餘怨的。

在雲南(我不知其他中國地方是不是也一樣),市內的收費是定價5元人民币,去到郊區是10元人民币,但基本上,你一上車,聽你的口音,看你的穿著和打扮,開口價一般都是10元人民币,管你是市內還是郊區。

出門在外,也不敢太多爭辯,雖然我身材還"魁梧",但不是自己的地頭就不敢亂亂來,只好像溫馴的小綿羊任宰割。

兩三次后,打聽到行情是市內5元人民币,要嘛就上車說車錢,不然就到達目的地直接塞個5元,一般上就沒事了。

但是,我就遇到一個出租車司機,看到我拿著大包小包的行李,一上車我說5元,他就說我的地點遠些,要6元,我能說什么,不就默許啦。

一路上,交談中知道我要從這個地方去另一個較遠的地方,就塞了一張名片,說可以隨傳隨到。下車時,他說:"收你5元好了",我心裡想,豈有此理,想明天有機會賺我的車費,就減回原價,但他這樣不就自己露了馬腳,擺明是有心"胡一刀"我。

不管怎樣,基本上對那裡的德士司機印象還不算差,如果打分數,那兒還至少有50分,吉隆坡的德士司只有5分。

2006年10月24日 星期二

部落格的音樂播放版權

許多部落格都有播放一些自己心愛的歌曲,這是否已侵犯版權呢?我並不是反對,我只是把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提出來分享。

我曾在唱片公司和版權公司工作過,處理過一些版權合約,自己也喜歡創作,也簽過創作人,或許可以把一些事實和經驗寫在自己的部落格裡。

如果你來過這,看過我的《做我的朋友──黃韻玲》的文章,以及按了試聽版歌曲來聽,或許會奇怪:這個傢伙為何不播完整首歌,只播放約30秒的歌曲?

這有2個原因,一是避免將來面對嚴重的法律問題,二則是尊重原創作人、歌手和樂手。

先說尊重這碼事。我自己喜歡創作歌曲,也支持原創歌曲,也有自己的創作,更是對那些在努力創作,希望有更多人分享自己作品的創人致以 敬意,因此對歌曲的使用權,盡量不去侵犯(只說盡量,因怕自己有時還是會無意中侵犯),畢竟這是創作人的心血,一旦成功發表,還有牽扯歌手、樂手和唱片公司。

我在唱片和版權公司時,見過許多不停努力的創作人寫了好多歌,苦苦等待發表的機會,哪怕無錢可拿,都希望歌曲可以被收錄在歌手的專輯內,讓更多人聽見。他們有的已寫七八年,甚至十年歌,搞過自己的發表會,才好不容易賣出第一首歌,如果能一曲爆紅,下來收的版權費當然可觀,然而這並非易事。

但是為了自己的音樂理想,他們寧願把省下來的錢投資在創作音樂的器材上,數千甚至數萬都不發一句怨言。

創作人的收入是什么呢?就是靠專輯發表后,約半年左右才收一次的版權費,這些就是他們的薪水。如果收錄在當紅的歌手的專輯,有幸被列為主打歌曲之一或MV歌曲,或是搭電視劇,就會有更多收入,數年前出現的手機鈴聲下載,算是他們一項新的收入;如果不是在當紅歌手呢?那就真的只有自己爽而已了。

我自己曾寫過一首詞給本地歌手,沒有Advance(預支費用),約一年時才收到版權,總共才一千多令吉。看了一下版權收費表,大馬的版權費只有RM 40,台灣方面的有千多元,而且還是因為是數首主打歌之一,加上有一些鈴聲下載費用,才有這樣的數目。

看吧,一年千多元,平均一個月才百多元,若是一個月持續不斷賣10首歌,才可能有每月千多元的收入,但這對一般的創作人來說,似乎不太可能。(這裡只說一般,不說當紅,當紅的能有幾個呢?)

所以,現在我雖已不在這個行業之內,但還是一定程度上給予創作人應有的尊重。

在法律方面,馬來西亞的版權法令相當完整,在亞洲除了日本之外,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未必及得上,即使是中文音樂發達如台灣和香港地區,都稍遜于我們,這是我曾在2004年報導過一個名叫"智慧有價"的系列后,才進一步瞭解到的事。

馬來西亞的法律已經明文規定,創作人、歌手、樂手和表演者(如舞者)都受到版權保護,這比其他一些國家僅是保護創作人的版權來得強,問題是在于執法的能力而已。

為何我提及部落格版權呢?因為部落格和工廠的情況相似。先從網站談起,一般合法和正規的網站,若有播放歌曲都會先向相關的唱片公司取得許可,答應付費后才能播放,否則可能面對來自PPM(唱片方面)、MACP(創作人方面)和PRISM(藝人/樂手/表演者方面)公會的追討和法律對付。


如果沒錯,有台灣Wretch部落格的人應該知道,如果沒有付費是無法播放自己心愛的歌曲,只能播著wretch選定的歌曲,這或許就是版權的問題。

說部落格和工廠相似,因為它是那么的私人卻又那么公開。部落格是自己的,但卻公開讓很多人來看,就好像工廠是私人擁有,但卻有員工在內,一旦播放歌曲,這些員工就被當成是公眾,工廠就必須付費。

我想,唱片公司和版權公司或許還在忙著其他事,或者已在研究,如何在部落格播放音樂這塊切入版權部份吧。基本上,我沒有異議,因為歌曲原本就是這是對創作人、歌手和唱片公司的成品。

在這裡提一提,一個詞曲創作人的作品經唱片和其他公開方式發表后,版權的期限是:終生+死后50年。即是說,至少創作人的下一代還可以繼續收取版權費,就好像貓王的女兒,老豆不在,她還是可以收老豆的版權費。

這篇文章純是分享,我自己也超愛歌曲,但為了尊種創作者和歌手,我只是選擇剪接約30秒的歌曲上載,要聽整首就請喜歡的人以荷包支持一下吧,賞創作人一口飯吃。

(純屬分享,沒有預設任何座位請人入座,請相信我。)


圖片來源:中國報

2006年10月23日 星期一

"破門大法"─警衛團事件的感想

我記得在院校上法律課時,有提到沒有法庭的搜查令,執法人員是不能隨便強行入屋,而且人民有權在執法人員沒有法庭發出的搜查令之下,拒絕他們入屋。

但是,這條連警方都必須遵守的法律,警衛團卻可以視而不見,為了逮捕非法外勞而強行破門而入,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上,實在令人懷疑是他們有問題,還是我們的法律出了什么問題。

事后,遭為難的人民只能像以往這樣,拉布條控訴,這是否有用著實難說,因為這種情況之下,沒有強力的執政黨高層開聲,一般上都會不了了之。

然而,如果人民不這么做,引不起媒體報導,就連控訴的聲音都微弱不堪。

對于警衛團捉非法外勞的動機,我表示認同,因為非法外勞給這個社會帶來太多問題,必須採取行動。

然而,警衛團的執行手法卻不能認同,而且事后多天,竟然依舊沒有負任何責任的跡像出像,這除了讓人民心凉之外,為非作歹之徒又有可利用之機,除了假扮警察之外,假扮警衛團幹案的出現機率隨著提高。

這個國家只有絕對的否認,否認所有不利于己的事,卻不願大大方方承認出錯的部份,實在令人不解,還想成為先進國呢!

2006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出"蔴"

印度人和馬來人相繼慶祝屠妖節及開齋節時,才滿4個月的小兒子也以出"蔴"來慶祝下,結果出門的計劃全部泡湯。

兩天前,孩子的頸部附近出現一片紅色斑跡,開始時不以為意,以為是熱氣。昨天,左眼周圍,后腦下的頸部、手腳關節處都出現紅點,就趕緊帶到附近的中醫師看。

自己曾擔心是手足口症,但經中醫師診斷后是出"蔴",給了一包洗澡用的泡澡藥,要把還未出來的"蔴"逼出來,另一包則是兩天后才加入洗澡水的泡澡藥,以及一抱中藥味道極濃的藥水。

泡了澡,吃了藥,孩子的臉上和身體出了紅點,睡的時間開始比平常久一些,由于不能吹風,在家也不能開風扇,出外更是甭提了。

2006年10月21日 星期六

做我的朋友─黃韻玲

最近,雙喜媽媽的部落格介紹了2首葉歡的歌曲《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心》和《記得我們有約》,原本這兩年就一直在聽很多中學時期流行歌曲的我,又再瘋狂的找回一些歌手的作來聽,另一個最讓我不能忘記的歌手就是黃韻玲,專輯是《做我的朋友─第7張個人專輯》。

我並不是直接喜歡黃韻玲這個歌手的,過程還算"曲折"。中學時期,有一個新加坡蠻英俊的歌手李儀文發了一張專輯,裡面翻唱黃韻玲的作品──《改變》,當時蠻喜歡這首歌,就記下了作曲人黃韻玲的名字。

之后,輾轉通過媒體報導知道更多有關黃韻玲這個人,對這個才女挺有好感,無奈當時她的專輯在本地市場並不易找,好不容易她在1993年發了這張《做我的朋友》,就飛一般跑去買,一聽就愛不釋手,收音機和Walkman播出的都是她的歌曲。

專輯裡的歌曲《小白的希望》、《做我的朋友》、《有時候懶一點反而好》、《現在只有我和你》、《喜歡你現在的樣子》、《親口對我說》、《我是壞的》、《不走斑馬線的貓》、《改變》(演唱會版)、《眼睜睜》,每一首都那么好聽。

后來,聽說他的成名專輯歌曲是《關不掉的收音機》、《三個人的晚餐》更加不能錯過,就瘋狂的在家鄉峇株吧轄各間唱片行詢問,結果都沒有這張專輯,后來還托那裡的唱片行代我向吉隆坡的唱片公司問,結果是一無所獲。

下來的兩三年間,只要到我未曾到過的地方,無論是吉隆坡、馬六甲等,都會往那兒的唱片行找這張專輯,結果都白忙。

因此,現在我手中有的只是黃韻玲《做我的朋友》這張專輯,隔了一段時間沒有聽再重溫,依舊是那么精采。

(當時,還有另一個女歌手受到許多我那的學院生的喜愛,她是陳珊妮,專輯名字好像是叫著《乘噴射機離開》,也相當值得珍藏的專輯,然而,還是對黃韻玲情有獨鐘)

下面是一段《做我的朋友》的試聽版。




歌詞:

嗬呀 嗬呀
Malubi Lubon Daga Ida
Malubi Lubon Daga Ida

這世界多么遼闊
竟和你相遇在這
最真誠的心不願 和你錯過

這音樂沒有界限
讓感覺變成語言
我想要和你一起大聲唱歌

也許你今天不快樂
可能是你想得太多
喜怒哀樂每天都有
現在起 跟我這樣說(好嗎)

Malubi Lubon Daga Ida
Malubi Lubon Daga Ida


備注:
Malubi Lubon Daga Ida
是泰雅族太魯閣話,原意如下:
"親近的朋友,我們倆人之間"

2006年10月19日 星期四

惹人愛

小兒子的樣子相當惹人愛,見過的不少人都說他長得很漂亮像女生,去到哪都會有很多人逗他,所有焦點都會。集中在他身上,甚至還有朋友忍不住用手機把他的樣子拍下來。

大兒子往往就失去聚點,雖然他也蠻疼愛弟弟,但在外人面前或外出,都會要求媽媽也抱他一下,這是小兒子未出生前比較少有的反應,看來是忍受不了,有些醋意。

我們也擔心大兒子會因為妒忌弟弟,而向弟弟做出一些不友善的舉動,觀察一陣子后,發現應該可以去除這方面的憂慮。

要同時把愛心均分在兩個孩子身上還真不容易,有時發現自己太過專注小兒子時,就對大兒子說一些讚美的話,或者要抱抱他。

小孩子的性情反應最為直接,沒有絲毫遮掩,雖然要花心力照顧,但還是一樣感覺幸福的。

2006年10月18日 星期三

尼阿星寓言

一家有三兄弟,老大最獲得父母的心,最好的都給他,怕他熱著,怕他冷著,怕他不會自己照顧自己,不懂得吃飯拉屎,父母提供周全的一切。

有一次,老大不知為什么突然大發脾氣,向老二和老三拳打腳踢,父母問清原因,覺得老大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才會這樣,擔心他因這次用手腳太多,酸著痛著,就給他一支拐杖,告訴他:用腳走路打人太辛苦了,你用拐杖來走,拐杖打人也比較痛。

老二老三一聲不出。哪還敢出聲,打人者被說是遭到不公平對待,被打者成了罪人,天下間最奇妙的事就這樣發生了。

相安無事一段時間,老大覺得用拐杖太麻煩,啍了一聲,父母立刻意會,立刻送上一輛輪椅,告訴他:輪椅方便多了,不用走,只要輕輕一推就走了,不想走或要上斜坡就叫老二老三哪一個來推一下,打人時整輛輪椅飛過去才比較壯觀,不會丟你爸媽的臉。

老二老三一切照做,擔心有什么事做得不對,又莫名奇妙多了一個罪名。

老二個性老實不怕苦,不靠父母的蔭庇竟然撐起一頭家,老大也算不錯,所有最好的都給了他,但是有一天,老大看了看,覺得自己在家裡沒有什么地位,被邊緣化了,老二的一些東西比他還多還好,就叫父母來評定一下大家的財產。

結果出爐了,父母說老大僅佔家中所有財產的五份之一,老二的一個好朋友看不過去,也查了一下,數字方面顯示老大實際上佔了家中一半的財產,引來老大和跟班的鞭韃,老二的好朋友最終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唯有下堂求去。

父母義正嚴詞的告訴家中成員,父母的權威是不容質疑的,已經給了老二許多自由,不要再生事。

滿臉問號的老二無言以對,老二的朋友想說些什么,無奈大家長權高位重,喊了一兩聲就草草收場。

老三呢?看不見人,別看他有健康的膚色和健康的身體,但總有辨法在事情發生后,適當的站到一些位置。

此文最終何解,下回的下回都無法分解。


寓言解迷:
看這篇寓言者,只要搔頭,臉上問號滿滿即可,無需太過清楚,也不要對號入座,一切暈眩后果請自己負責。



此文版權公有,翻印不究。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對吉隆坡不放心

從我10多年前到吉隆坡開始,就已聽早來吉隆坡的朋友再三提醒,要小心吉隆坡人,小心吉隆坡的富都車站,以及吉隆坡的商人,必須時時提高警覺。

自那時開始,我就對吉隆坡這個地方信心不足,凡事都抱有7分戒心,不知道這是不是不少居住在吉隆坡人冷漠的原因。

曾經,有一個土生土長的吉隆坡人對我說過,純正的吉隆坡人沒有問題,帶來問題的是從外坡來吉隆坡工作和居住的人。

想想,或許也是這樣,但是,還是無法改變我對吉隆坡步步為營的心態,感覺到那裡都有不安全的時候,感覺所有吉隆坡商人都那么的想盡辨法抬高價錢,不合理賺顧客的錢。

搭德士是我最早也經歷最多次的證據,漫天開價是拿手好戲,再來就是吉隆坡的商人,隨時都會當你是"萝卜"來砍,用他們的血汗榨取你的血汗錢。

這一個星期,家裡的雪櫃壞了,要找人來修理,又激起我這方面的“憂慮”,內人打電話去問了2家傳單上的修理商,一家說是要抬回去免費檢查,我當時想:抬回去之后,他說怎樣就是怎樣了,怎么可能不趁機“胡一刀“(胡亂來一刀)呢?

結果,連絡第二家,上來看了之后,說應該是沒有煤氣(瓦斯),加上修理費約RM120,同意給他載回去,為了安全起見,還特地要他們自己寫下電話、名字和談妥的價錢,但心裡還是忐忑不安。

說好第二天可以送回,翌日打電話找不到人,公司沒人接電話,第3日打去有人接了,說在測試,再一天打去,說引擎壞了,要兩三百塊修理。

我心裡想:終于來了,搬了回去,任你怎么說都可以。雖然這也是有可能的事,但對于吉隆坡的商人實在沒有信心,一想就想到最壞的地方去。

結果,一架數年前的數百塊雪櫃,要修理兩三百塊,倒不如買新的,請他們抬回來,付了RM60的修理費和煤氣費。

在這事上,我知道自己相當敏感,然而我又能怎樣呢?內心對于吉隆坡太缺乏安全感,凡事都往壞的地方想,就算我神經過敏吧。

(神啊,你在我身上按上了一條對吉隆坡過敏的神經線,何時再給我按上鎮靜線啊?)

2006年10月15日 星期日

生命變色─看“紅紅的blog"有感

穿梭在中國的新浪部落格中,無意發現這個名叫“紅紅的blog”,他的生命因某一場意外而出現殘缺,目前還在接受治療和面對法律程序,那一場毫無來由的意外,讓她和她的愛人陷入精神和生活上的爭戰。

生命的下一秒無法預測,一場意外或是一場驚喜都是那么突然,我只能在佩服她的堅強和勇敢的精神層面上,去體驗不可預知的人生。

祝願她的生命下一刻有好的際遇,能夠得到更多的實際的支持,除此之外,在她的痛苦之外給予的一切支持,都真的是一種無奈但卻渴望的精神支持。

看別人的生命變了顏色,心裡怎會好過呢?祝福她之外,還是祝福而已。

有時間就到她的部落格給她打打氣吧。



以下是轉載她的部落格的一段文章和照片。

值得回忆的东西永远是最美好的,也是最短暂的……
这种甜蜜幸福的感觉刚刚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得到了“老天”的妒忌;随之,厄运残忍地降临到了我的头上。


2003年11月30日那天,我和他一起过人行横道的时候,一辆奥迪车像脱了缰的野马般从红灯方向冲了出来,撞飞了两辆等待放行的轿车后,又径直冲向了人行横道,从背后把我们撞倒!

……

强烈的求生欲和本能,使得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利用片刻的意识拨打了求救电话。他的家人第一时间出现在了医院,使得生命垂危的我们得到了及时的抢救。
而这一切都是在我完全苏醒之后才知道的,那时已经是事发三个半月之后了。
刚刚苏醒的我一边凝望着日夜守护在我身边的亲人(他们的每双眼睛都被泪水淹的又红又肿),一边静静地用泪聆听着这三个半月来所发生的一切。


事发当日我被诊断为:右额颞脑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颞骨骨折、左颞头皮下血肿、伴双面颊皮肤擦伤、双股骨骨折畸形肿胀、伴左股骨骨折端外露出血及失血性休克……

直到完全清醒的这段时间,我经历了数次生与死的挑战,忍受...

2006年10月14日 星期六

一起當警察之友

當“警察之友”成立不久,我就以手機短訊註冊成為會員,原因無他,只是想有需要警方協助時,不必到警察局。

初時,自己也不抱太大的希望,心想:反正註冊費用才一令吉左右,如果真的有用就“賺”到了,若是效果不好,就把它當作一種支持好了。

成為“警察之友”后,某一個星期日在銀行附近遇到恭喜我中獎的“刮刮樂”年輕成員,我大手一揮就駕車揚長而去,為免有些不知情的公眾陷入騙局,到家后就傳送32728短訊給警察之友,然后就去辦自己的事。

不到半個小時,我接到一個警員的電話,表示還不太清楚我描述的地點,要向我確認,當時心中對“警察之友”的服務相當滿意,也非常驚喜。

這至少說明:“警察之友”並非虛設,警民因而能夠建立互動關係。

嘗了一次甜頭,就要更好好的應用“警察之友”。今年農曆新年期間,住家附近鞭炮聲此起彼落,這是每年例常會聽到的聲音。

然而午夜12時后,鞭炮聲更加響亮,家中年幼的小孩和家人的睡眠已受到干擾,忍了近一個小時約近午夜一時,憤而發了一個“警察之友”的短訊,要求警方關注。

10分鐘后,鞭炮聲近乎絕耳,我選擇相信其中一個原因是警方採取了行動,我也接到確定報案的短訊,對“警察之友”的印象分又增加了。

現在,我的家中這個警察之友的電話號碼(03-21159999)貼在最顯眼的地方,手機內也設定了警察之友的短訊號碼,讓我至少在治安不佳的生活環境下,增添些許獲得保障的信心。


*此文章已刊登在2006年 10月14日的《中國報》副刊版的編采blog

叫我部落客

與工作上的同事談到寫部落格的人是否應稱為部落客還博客的問題,以便下來在寫報導時都是用同一個稱謂,最終的決定是部落客。

習慣上,部落格的使用已經沒有爭議,只是部落客好像還沒定位,而中國方面使用的博客,字面上看似可形容人和這種網絡流行種類,我卻覺得更偏向以人為主。

從一開始接觸部落格這個名字,就覺得它比令一個稱呼“網誌”更加傳神,“在一個格子上建立自己的部落”,也有“聚集一群人”的意思,可以屬于自己,也可以屬于大眾,多么千變萬化。

寫部落格的人叫著部落客,這也是相當奇妙的形容,它像是部落格的主人,實際上也可能是這個部落的客人,用各種屬于自己的方法記錄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及生活,若有一天不再把心思花在寫部落格而任其停留在時間的某一個位置,只是偶爾想起才會來看看,那就和客人無異了。

誰知道自己可以做多久的部落客呢?那就讓他順起自然吧,有時候當主人,有時當過客。多好,為大家都是部落客,乾一杯(我沒有醉......)!


*再次提醒,10月15日是台灣中時電子報舉辨的“第2屆全球中文部落格大獎”最后報名日期,眾部落客們,你報名了嗎?不一定要得獎,參與也是一種快樂 :-)

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惜福

有人常感嘆生活不如他人舒適或富有,卻忘了比較比自己不幸的人,后者對比一下,我們都是幸福的人,雖非大富大貴,卻無須在饑荒中過活,只是會有多少人珍惜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人性都是這樣,有了這個想要那個,已有較好的就想要更好的,欲望永無止盡。

知足常樂說易行難,在往好的方面一比較,自嘆不如人之餘,就忘了有人不如自己。

朋友轉發來的一些照片和文字,讓我反思自己的欲望,也提醒一下自己少一點埋怨,多一些施捨。




2006年10月11日 星期三

別A掉孩子的人生

《小孩不笨2》電影中有這么一幕:不喜歡中文的女兒考試僅得15分,女兒已作好遭父親一頓斥責的準備,誰知父親竟在她的朋友面前讚她說:“比上次進步了5分哦,下一次再進步5分吧。”

女兒和她身旁的同學目瞪口呆,但也露出受到鼓勵的微笑。

現代父母親總擔心孩子沒有好的學業成績,將來無法在社會立足,處心積慮要孩子讀書,嚴格要求孩子的成績,少有適當的鼓勵和認同,給自己和孩子帶來壓力。

一名受訪者對我說,他的孩子僅是唸幼稚園,竟然就有一堆功課,甚至出現當年他在小學二年級時才有的功課,令他震驚不已。向幼稚園老師詢問時,才知道不給功課不行,其他家長會責問為何沒有功課帶回家,像他這類家長屬“稀有品種”。

真的需要在孩子四五歲時就添加這么多要求和壓力嗎?剝奪了孩子無憂無慮的童年生活,是為了孩子的將來,還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呢?

父母親怕輸的心態加諸孩子身上,連帶的學校也受到波及,為了證明學校校風良好,能培養出許多A的學生,以人為本的教育原則被掃在地毯下,成績才是好學生和名校的標準!

一種米養百樣人,不是每個孩子都需要通過學術成績才能達到成就,生存在社會還要具備許多不同的技能,如創意、團隊精神、溝通、冒險精神、如何解決問題等,但現代的父母眼中只有A或100分,一早就讓孩子輸掉了自己的人格。

那些缺乏家庭溝通和愛,以及達不到家長和學校要求的孩子,因為沒有受到認同和鼓勵,走上了問題學生之路,家長應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們的人生被父母A(剽竊)掉了!


(這則文已刊登在9月22日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2006年10月10日 星期二

你的個人資料外泄了吧

一項最新的調查顯示,大馬人最怕身份證及信用卡遭盗用,這和資料外泄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一個曾接受訪問的律師告訴我,大馬和許多國家一樣沒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律,一旦你的資料到任何人的手里,都可以被濫用,任何有注明有關填寫的資料將不會分享給第三者的合約或協議,才能保障個人的資料不外泄。

或許有人會想:我又不是什么名人,資料外泄有什么關係?這關係可大著呢!

你是不是莫名奇妙接到一些所謂電話行銷的電話,能夠知道你的真實姓名,要你用某些產品?這就是個人資料外泄的典型例子,如果不是你曾填過一些給某方面的資料轉到這些人手上,他們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我曾聽過,有些人可以用龐大的會員資料,成為公司轉賣給另一個公司的重要籌碼,這些公眾資料成個人賺取暴利的方式,而個人資料外泄的會員們則一分未得。

生活中或網路上,我們都有太多洩露自己資料的機會,某電訊公司有你的資料、某銀行有你的完整存檔、信用卡公司有你的隱私,甚至知道你母親叫什么名字,因為要你提供這些資料增加所謂的保安,然而,天知道這些保安行為,卻沒有注明這些資料將不會與第三方(Third party)分享,可以用讓客戶享受更多服務為由,把個人資料"提供"給合作伙伴,中間是否涉及買賣行為不得而知,我們的生活卻無端端多了許多陌生又熟悉自己背景的電話。

能做什么呢?你幾乎沒有選擇,人家要你的資料你就填,若特意在合約或表格中自己加入不準與第三方分享的條件,結局就是被拒絕合約或請重填一張表格,沒有多少商業單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先斷了自己能以公眾資料獲利的機會吧。

我覺得申請信用卡填寫的資料,應該是其中一種最易資料外泄的途徑,我就曾接到有些保險之類的電話行銷,知道我有哪一家銀行的信用卡,嘗試說服我以這個信用卡付保險費,仔細想想,若不是這家銀行提供資料,它們又如何拿到這么準確的資料呢?

但是,我們又能怎樣呢?政府對個人資料的保障並不重視,民眾也不覺得那是一種危機,只有發生事情后才來哀怨,若要政府重視,或許就要等待發生一件特級大件事,而且是發生在政府身上,才有可能提高政府的重視程度吧。

個人資料外泄問題不是小事,卻要從小事開始注意,首先就是申請任何東西,附上的身份證副本都必須在角頭劃雙線,還要注明供那一個單位在那一段時間使用,減少身份被盗用的可能性,但這有多大用處,實是一個未知數,只能安慰自己聊勝于無。

我相信我的個人資料已泄得不能再泄,看官們也“泄”了嗎?

2006年10月9日 星期一

為什么.......

4歲的孩子已懂得問很多問題,為什么會這樣,為什么會那樣,解釋了第一回,下來的為什么就會蜂湧而至,有時真的應接不暇,甚至措手不及 。

小腦袋瓜中有太多的不明白,就透過發問來瞭解,知道了一個,又想懂下一個,有時真的被問煩了、問急了、問啞了,就以“不知道”來回應,這是最不好的答案,有時卻不得不用一下。

內人的耐性並不好,有時在忙著的時候,難免就會對小孩這樣的反應相當惱怒,或許是家庭主婦的生活重複性太大了,也成為她失去耐性的原因。

還在學習著和自己的孩子更好的相處,這可是一門不容的大學問,難保有一天可以收集問出的為什么,說不定能出版一本新版《十萬個為什么》的書,嘻嘻。

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杯酒人情

從踏入雲南那一刻開始,我的喝酒紀錄數倍增長。

平常,我喝酒的時間應該是在農歷新年期間,而且份量不會太多,一般不會超過一小瓶,然而,一進入中國雲南,我的酒的總積量卻幾乎是過去30年的總和,甚至猶有過之。

第一天到雲南時,在宴會上被要請抽煙和喝酒都一一拒絕,基本上也不會被視為不敬,可是,當抵不過在場東道主和其他人士的“盛情”,表明只要淺嘗一口即可,一試之后,事情就變了樣,“能喝就喝多點”、“這點面子都不給”等軟硬兼施的手法就出來了,隨著就是開啟了我“輝煌”的飲酒記錄,自那天開始,幾乎每一天都有黃湯下肚。

基本上,我並不排斥喝酒,香煙就絕對免談,一為知煙害,二是真的不會抽,但在煙酒文化齊全,爭相邀請喝酒和抽煙的地方,實在是避得了一時,避不了太多次,有時真的看到東道主請一支煙而被我拒絕出現不悅的臉色,就只好以酒代煙,灌下一杯。

在昆明時,喝酒的紀錄己足以是過去十多年的總和,之后獨自踏上雲南其他地方,喝酒的次數和量就一發不可收拾,尤其是身在大理時,竟然一個晚上喝下6支大理啤酒,回到酒店當然是嘔了一輪,然后頭痛欲裂,直至第二天下午又再吐了一輪才算恢復正常。

雖然如此,我並不討厭請我喝酒的人,那兒不成文的習慣是,客人醉了就是東道主盡了地主之誼,交情會深一層,這雖不是我一向認同的交友方式,然而我卻從中體會了雲南人“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的一面。

酒是一種文化,它可以是善意的一面,或許也是最快把初次見面的陌生關係,迅速加深的方式,商場上最常見,只是或許我還不適宜從商,對這樣的文化只能給予尊重,而無法投入其中。

2006年10月7日 星期六

性感

最近大家都“性感”了起來,應該是無聊小站站長“煽動”的吧。

這個話題相當具吸引力和誘惑力,女性展現出來的性感,若這是女性魅力的其中一個重女因素,那也可能是足以傾城傾國的一個因素吧。

當年,吳三桂為陳圓圓而甘願揹上賣國的罪名,這和陳圓圓散發出來的性感應該也有關係吧。古代女子無法穿得太少,僅能從樣貌和密實的穿著去衡量一個女子的魅力,也未有性感的名詞,然而我卻一直懷疑,古代的美人,尤以四大美女,他們散發出出來的美,或許會有某種關鍵原素是出于性感吧。

性感不是一絲不掛,而是一種天生的魅力,現代可以化裝或服裝來刻意營造,但我覺得真正的性感,是一種震憾性的力量,君不見那些古代英雄豪傑看到心儀的美女,都是為之“傾倒”,若是其中缺乏一種叫性感的因子,震憾力應該有限吧。

說回陳圓圓,這位一舉一動都可能展露女性曲線之美的古人,極可能是性感征服了那個時代的所有英雄和狗熊,比起現代許多刻意性感的女生,層次應該高出許多。

我不得不承認,從外在看現代女生,嘴唇厚度成了我認為女生是否性感的外在重要標準,這種厚度必須適中,不太厚不太簿,剛剛好,有人形容這些女生的上下唇好像條香腸,頗有輕蔑之意,然而我卻覺得,香腸的形容似乎更能顯示厚唇女生的特色和性感,也張顯了形容者內心一定程度上,潛意識的妒忌,就好像有些男生形容英俊的男生脂粉味重,誰能肯定他們的內心是不是在眼紅別人的“天賦”呢?

我說女性嘴唇厚度要剛好是有原因的,太厚的嘴唇如雙份香腸般,美感就大打折扣,而且性感盡失。

還有一種性感的女人,就是從智慧表現出來,這種情況一般上是年過30左右的女生才會出現,累積了生活歷煉,有些憔悴的臉孔卻帶有智慧的容顏,外表打扮端莊擁容華貴,是典型的智慧型性感。

這類型的性感女生最耐看,有時恨不得他就是自己的情人或親人,可以天天看一遍。至今為止,我所見過此類性的女性並不多,但一見總會難以忘記。

女性的性感和服裝未必相干,穿得少化濃妝的女生,我將之定位為治艷,那是一種艷麗的表現,而非性感。

2006年10月6日 星期五

鳴笛可以改變結局?

初次坐上雲南的交通公具時,對于馬路上此起彼落的汽笛聲相當驚訝,要超車時鳴笛,有車要從直向路出來時鳴笛,向讓路的車子示謝時鳴笛,打招呼時鳴笛,彎轉的山路鳴笛,向越過馬路的人鳴笛,幾乎一坐上車子,司機鳴笛的次數就相當頻密。

司機遭另一輛車子鳴笛並不以為意,行人、自行車和電動電單車更加沒有太大的反應,因為鳴笛這個動作視為一種提醒,並不會影響人與人之人之間的心情。

我對駕著我在路上奔馳的駕駛員說:"在馬來西亞動不動就鳴笛,輕者就得要接受國際手勢的敬禮,重則就會被路霸打得頭破血流。”他露出一個難以置信的表情。

或許,那正是雲南人一種容忍和大度的表現,把鳴笛視為一種對生命的提醒,大馬人則視鳴笛為辱罵和不尊敬,兩者之間的對比,正是一種生活文化的極大差異。

雲南人這樣的駕駛習慣不是壞事,至少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此舉是正確的,看似繁忙零亂的交通,往往因為鳴笛而避免意外發生,曾遇到載著我的駕駛員因未在超車或向準備駛出小路的車子鳴笛,險些發生碰撞,這正顯示鳴笛的好處。

路霸這個名詞,或許已可注冊成大馬專利,不少人都有機會搖身一變,成為人恨人畏的路霸,這也是一種改變結局的方法,暴力變成最佳的催化劑。

我問自己:能夠接受別人向我鳴笛嗎?仔細想想,原來我也是不能,不知為什么,總覺得那是一種挑釁和侮辱。

為什么會這樣呢?我也不知為什么,但我想,我要學習改變,我要試著接受別人的鳴笛,學習當成是別人對我的提醒。

或許我該相信:鳴笛可以改變結局。

2006年10月5日 星期四

"你的中文說得很好啊"

這是我在此趟遠行中,聽到最多的“讚美詞”。

華人說中文本來就不是什么新鮮事,但不少中國雲南人,對"馬來"西亞人說中文,而且說得還算標準的"馬來" 西亞人,“讚賞”有加。

這一趟到中國雲南,並不只是在工作上的收獲,算是第一次到中國的我(幾年前有一次是從香港到深圳去采訪王菲的記者會, 半夜12點前就回到香港,應該不算真正踏足中國吧),眼界大開,在中國西部這個充滿少數民族和許多文化的地方,思想上有著不少的衝擊。

旅途中,有艱辛的工作過程,也有人情溫暖(不是冷暖,因為只有天氣稍為冷些,人情卻是熱熱的),而其中個讓自己一直“暗爽”的事,就是不論從大商賈、官員、德士司機(那兒稱的士或出租車司機)、市井小民、農民等口中,對我說出的這句話:“你的中文說得很好啊!”

開始聽到這樣的“讚美”並不以為意,數次后倒覺得可以利用這樣的機會,讓他們更瞭解大馬華人受華文教育的情況,因此我就會以兩三分鐘的時間,說一說大馬華人受華小教育、獨中教育、以及政府對待華文教育的情況,就好像是演講者,自己事后想起來覺得好笑和怪怪的,好像自己成了大馬華文教育的宣傳大使。

回頭說說在雲南這個地方,我忘記了攫奪匪的存在,我反思當地警察(公安)與我國警察的天淵之處,我在飛機、巴士、德士的交叉變換的場景中渡過,十多天的時間,至少都有數千里的路程,我的收獲非常豐富。

想要好好的記錄這一趟行程,工作的部份不能提早發表,但旅途中所聞所見卻需要記錄下來,給自己一個記號,也希望有更多人分享我所聞所見的事。

記得周傑倫有一首歌叫“一路向北”吧,我這一趟雲南之行的記憶和記錄,就模仿這句歌名一下,定名為“雲路向南”,下來的部落格,只要是有關我在中國雲南的事,就會出現下面這個主題標誌。




**雲南有18怪,不過我只看了數怪,下來才再慢慢談這些怪。

微博之聲



我的新浪微博

我的Mophiz微博客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