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駕車

駕車時(我是指短途),可以發現不少道理,也有許多眾生相可看,包括自己的那一面。

大馬的車禍率指數有得看,個人認為絕大多數和態度有關,若不超速,照足該遵守的交通規則,發生的車禍的機率自然大大降低。

但,在大馬還要考量另一點,就是你的駕駛態度佳,其他駕駛者卻未必,所以有時真的是非特別小心不可。

個人最討厭的駕駛方式是:不開訊號燈。這個費時不足一秒的動作,卻可以給自己和別人帶來安全和方便,也體現禮貌。

在公路上,對于打訊號燈要轉左、轉右、插隊者,我基本上毫無抵抗能力,即使是大塞車,只要他禮貌的打出訊號燈,想從另一車道轉入,我都盡可能騰出一個空位,因為我覺得塞著都塞著,慢一些也沒有關係。

但是,對于那些不願出訊號燈,連示意的手勢也不打一個,那就非常抱歉,就請慢慢擠吧,我不會相讓。除非他有本事不理碰撞直入,那就之后看誰的道理充足了。

另一個令人討厭的駕駛態度,就是從后閃高燈,而且連閃幾次那種。對于這類人,若是我以正常時速行駛,或是正在超車,而對方從后超速駕駛,以時速120或130公里飛奔而至,基本上我也會不理他,請跟在車尾吧。

再一種駕駛態度就是緊貼車尾,這類駕車習慣貼著別人車尾,好像想聞“屁股香”般,這種人也相當討厭。

根據瞭解,行駛中的車子應至少是2輛車至5輛車的距離,以便有人緊急煞車時,來得及反應避免碰撞。

大腦反應到腳的時間約需一秒,當我們發現緊急時,大腦命令腳踩煞車掣時,要接近一秒的時間,相等于2輛至5輛車的距離,視車速而定。

另有一種讓人討厭的駕駛者,就是愛雙線泊車,不願走遠一些找泊車位,只是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方便。

當然,也理解到有些地方的設計,真的超爛無比,泊車位嚴重不足,因此不得雙線泊車。若是這樣,請嘗試這么做:
1)在車鏡下留下手機號碼,讓遭阻車者可聯絡;
2)若是用餐,請盡量坐在能看到車子的地方,否則就請注意聽是否有汽車笛聲催促。
3)若是停泊在非斜坡處,可以把把你的手掣(Hand brake)放下,讓遭阻車者可以移動你的車。特別提醒自動牙的車主,記得是讓車子處在N狀態,而非P(泊車)狀態,因為我就試過自動牙車主擋我的車,以為P狀態一樣可推動他的車,結果讓我等了半小時,最后對方來了才賠不是。

駕車,也不急在一時三刻,而且在適當時向遭冒犯或禮讓的駕駛者舉一舉手、一個微笑或一個大姆指,雙方都可以愉快駕駛,不是嗎?

4 則留言:

  1. 同意。那些你不让对方的情况,我也是不让的。要快,也得尊重其他公路使用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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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所提到的都是我最讨厌的,不过我们有能够做些什麽呢?这些行为都已经成为大马的驾驶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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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uayhwa,
    對,就是尊重,大馬有許多駕駛者不懂得這個。

    Jackie Teh,
    確是難以改變,不可以從自己開始,這是我在努力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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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沒有這些惱人的事情,小弟就沒有那麽多題材混下去了,呵呵~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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