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8日 星期一

相信、懷疑、討厭

懷疑和討厭一個人,比相信一個人容易。

相信一個人之后,不太容易對他或她產生懷疑,更甭說會討厭。但,先懷疑或討厭一個人,要再相信他,用難如登天來形容僅是誇張一些而已。

因此,我選擇在某一個程度上去相信一個人,因為我不喜歡背負那種懷疑和討厭,那種氣一直在心裡,你以為不想就沒事,但一經觸動,就會激烈燃燒,自己會難受。

認識某個人時,至少都給予50巴仙的相信,甚至可以達到70巴仙,其他的巴仙率則是用來觀察。
相信某一個人,有時候是很快樂的事,不必為了懷疑而懷疑,為了憤怒而憤怒,為了討厭而討厭。

當然,有一些人總會在你相信他或她的時候,讓你發現原來可能不值得相信,但遇上這樣的情況,只要不危及我的利益和自尊,或讓我極度受傷,一般上都還可以是點頭之交,以防備自己再受傷,也希望有一天發現對方的轉變,而不至于失去繼續相信的機會。

我並不是偉人,也不能有多寬大的胸襟,但我也不想背負太多的負能量,也希望如基督教聖經提到的:"不可含怒到日落",這只是對生活中一種學習,因為背負太多東西,真的太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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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1. 100句话未必能让你有相信他的能力;
    1句话拥有可以让你怀疑一个人的能力;
    要讨厌的话,不必说话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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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身受其中

    她对我的相信不疑
    我却因他而对她怀疑猜心
    他却如此讨厌我要我离开不可

    我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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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文鋒起吾,我引了您這裏的兩段話,希望您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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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Gondolier,
    是,你說得對。

    To:MVS
    所以有些事情要選擇相信,用不同角度來看問題。

    To:Mee Ling,
    不介意,榮幸之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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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討厭就不會懷疑,卻可能是一個你相信的人。
    我不再兜圈:)
    你推薦的部落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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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Ben,
    謝謝留下足跡,歡迎常來逛。

    喜歡的東西,也想和他人分享,部落格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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