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一位曾在野黨黨報工作的朋友說過,即使執政黨做好一些事,在野黨也不允許稱讚對方。
想當然爾,只要對手一有錯,炮聲自然會開到最大聲。
在野黨愛愛用處事雙重標準來指責政敵,自己何嘗不是如此,五十步笑百步。
批評對手誰都會,稱讚對手才是高人。政治人物和政客的分別也在于此,前者懂得政治,該批就批,該讚則讚,后者是投機,說話雙重標準。
執政黨也不會稱讚在野黨做對的事,實際情況比在野黨更令人搖頭。人民是有眼看的,怎么做,做什么,心裡已記下了。
時代不同了,派好處未必全然有用。到時,就送他們茉莉花好了。
嗨嗨!
回覆刪除初次到访!
本人觉得,马来西亚的“政治人物”比三岁小孩还要幼稚。
争来夺去的,根本就不是真心为国为民。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