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想好好才拍

    對喜歡拍照的人來說,拍照本來是件樂事;但,當急于把事件拍照放上網,讓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在面子書上給個贊,也許未必是什么好事了。

 數日前,祝融光顧馬六甲雞場街百年老屋,消防人員未能及時救火,其中一個原因或就是阻街拍照的人。

 在社群網站紅火的此時,即時上網分享是網民的一種要求,也可能是炫耀的方式之一,在現場第一時間“報導”,得到許多個贊后,口裡不說,在電腦熒幕前也會暗爽。

 駕駛人士都明白,行車時,聽到救傷車響笛聲呼嘯而來就要讓道,不要讓急需救援的生命,錯過了黃金時間。

 “救人如救火”,這句話誰都知道,同時說明救火和救人一樣重要;如果消防車無法駛入災場的原因之一,竟是一群人拿著智能手機爭相攝火災現場,使消防車“寸步難行”,這太沒公民意識了。

 拍照可記錄事件,以及在意外或罪案發生時,做為現場證據;但,如果使用者輕重不分,只會使拍照這回事變得沒意義,甚至是一種罪行。

 智能手機或相機都是科技產品,本身沒有問題,關鍵在于使用者是否將心比心,給有需要的人行個方便,這才能發揮科技產品的最大價值。

 幸好,在這次的火災現場,未聽聞有人以災場當背景,來個自拍表情,或請人助拍,然后舉個V手勢;若有人如此,請善心人士安排該人接受精神健康檢查。


*本文刊登于2014年2月21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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