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葉子麟要大家多思考 用另個觀點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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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潘有文
獨家攝影:潘嘉威
時事評論員葉子麟在網絡的時事評論受人關注,為他贏得不少支持者。外號“Botak”(光頭)的他筆風犀利,在網絡上闖出名堂后,于2010年推出第一本結集網絡評論的書──《冷眼橫眉》。
時隔多年,他再次出版《愚民大國──冷眼橫眉2》一書,為自己的網絡評論生涯做一個總結。

葉子麟:很多事情,我們必須跳出框框來看。
葉子麟:很多事情,我們必須跳出框框來看。

“這本書是要激起他人思考。你不一定要認同我,但許多時候要從另一個觀點切入看事情。”
“一路來,我們被人教導要怎么走,這個就是正確的,反對就是不正確的,更不用說第三條路或什么。其實,抽離環境或立場看看,這個世界不是這樣的。”
葉子麟30歲以后的人生都在漂泊,從英國、新加坡到澳洲,讓他的人生有了不同的轉折和啟發;但是,促使他投入評論大馬時事,還要從他在英國的生活談起。
“我在英國住了8年,大馬1年,新加坡兩年半,在英國看的東西開始不同,其實這個世界不是如我們所想像的。很多人在國外住了很多年,還是以大馬人的角度看事情。必須跳出框框。”
在英國的那一段日子,他仿佛開了竅,許多事情看得非常清楚,于是,藉著當時掀起的部落格風潮,他開設名為“冷眼橫眉”部落格,開始從另一個角度寫文章。
“當時,我就是這樣開始寫部落格,看到清晰或真的東西,就把它寫出來。有時需以比較激烈的筆法來激起他人的思考。“
無法擁有公民社會
葉子麟相信,我們自小被教導的思考模式是和教育有關,相對來說是比較封閉。當時在他上學的時代沒有公民課,也未提及什么是議會、州議會和其權力、選舉是如何發生、首相的權力、國會的權力、如何尋求州元首或國家元首御准成立政府等。
“從小我們只被教導背誦國家原則,首2條就是信奉上蒼和忠于君王,無形中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種思維下,塑造出比較聽活的性格。”
對他而言,如果公民課是以這種方式學習,大馬就無法擁有公民社會,他出書的目的就是要各個階層的人,都能看到他寫的評論文章,從另一個角度解讀時事,同時也給自己一個交代。
改革不是走回頭路
為了執政在野黨忘了初衷
“308之后,我表面上批判國陣,其實是批判整個制度。代表這個制度的是國陣。我也有‘酸’一下公正黨或行動黨。”
雖然當年葉子麟時常筆伐執政者,卻也沒有因此吹捧在野黨,直至2013年505大選后,才開始鞭撻在野黨不恰當的政治策略。
“當時大家都覺得是要改變的時候,伊斯黨的聶阿茲還健在,我看到的在野黨聯盟真的有一條心的感覺,並且不分彼此。當時馬來人的心境和立場也不像現在這樣,覺得改變就要到來。
“我沒有偶像,也沒有政黨背景,不特別討好誰,只以大馬人民觀點出發。但505后,就像有一頭冷水澆醒了我,才開始討厭在野黨,因為感覺被出賣。”
他突然間冷了下來,覺得朝野都一樣,因國家最基本的問題就是種族特權帶來黑箱作業,再帶來貪污,整個國家看來沒了方向。
他相信有志改革的政治人物或政黨,必須把上述這點告訴巫裔,而不是掉頭回去討好他們,或者說國陣給他們什么,在野黨就答應給他們雙倍。
“在野黨和執政黨變得沒有兩樣。最讓我憤怒是在野黨突然倒向老馬(馬哈迪),這簡直不可思議!那個是你一直以來反對的人呀!這跟本就不是要改朝換代或改革,只是想要當政府而已。”
倡議投廢票討厭在野黨一樣爛
大選將至,葉子麟與支持者對投廢票的倡儀,在網絡引起不少激烈討論。
“投廢票的意義在于,讓在野黨知道他們和執政一樣爛,給他們知道我們的憤怒,主要是教訓他們,讓他們很多議員下台,再回到來問(選民)要什么。”
他指出,外國選民真的討厭朝野兩黨時就會投廢票,其意義在于表達對整個制度的不滿。
“投廢票的深層意義在于需要有真正代表我們的聲音,投廢票表面的意義是教訓在野黨,要他們回到當初的原則,做我們要的真正改革,而非因為我們沒有選擇就逼得選一個。”
他表示,如果有第三勢力和獨立人士,也可先投給他們,藉此培植第三勢力,作為監督和平衡。”
葉子麟強調,雖然他和支持者倡議在此次大選投廢票,但並沒有另外在面子書開設投廢票專頁,因為他只是在評論中提及投廢票。他相信,這些投廢票專頁可能讓執政黨欲藉機得利(因投廢票在某個程度上對執政者有好處)。
雖面書戶頭被關掉
出書記下評論文章
葉子麟在網絡上的時事評論文章,為他贏得一大票讀者。他原本的面子書專頁按贊人數破萬,但可能因為踩到不認同其觀點者的尾巴,遭人舉報,面子書戶頭被關掉了。
“有人找出我3年前的一句話向面子書管理員投報,後者數次禁了我的文章后,就取消我的面子書戶頭。三四前寫的文章,我自己都忘了,竟然有人挖出來。如今新開的戶頭名字是‘筆劍社’,還未有太多人氣。”
當他從部落部轉向在面子書發表評論文章時,由于沒有及時把一些文章備份,因此當面子書關閉他的戶頭后,其文章成了有價值的網絡禁文,但卻失去了一半原稿,他唯有出書,把得保的文章記錄下來。

葉子麟(中)在紫藤茶坊,與讀者相聚。
葉子麟(中)在紫藤茶坊,與讀者相聚。

葉子麟:朋友怕被我連累
“看得越透徹越孤獨”
(吉隆坡11日訊)部落客葉子麟博士以看法獨到和言詞尖銳著稱,卻得罪了不少不認同他的人;朋友和他聚會,都怕受連累被打。
葉子麟推出新書《愚民大國》,昨晚在紫藤茶坊舉辦簽書見面會,與讀者近距離交流,暢談社會政治和來屆大選局勢,並分享其出書的心路歷程。
他說,自小就有與生俱來的孤獨感,因為看東西的角度跟別人不一樣,能清晰看到事情背後的面貌,卻因為看法與大眾不同而感到孤獨。
“我曾在英國,新加坡和澳洲長住,看了不同的社會面貌,但看得越多越孤獨。當這份孤獨放入文字,在自己看來是反省,在別人眼裡卻是激進的想法“。
葉子麟坦言,他通過書寫發表自己的看法,得罪了不少不認同他的人,包括各政黨及非政府組織,更因周遭的人不理解,加劇了他這份孤獨感。
“和朋友相約聚會,朋友說想挑角落的位子坐下,避免被人看見,擔心因為我的關係被人打。”
葉子麟指出,自己已厭倦書寫政治評論,並透露接下來的書寫計劃,是分享自己在國外的生活。
厭倦政治評論
《愚民大國》是葉子麟出版的第2本書,結集了2013年至2017年間他在部落格、面子書及報章上發表的文章,其內容多元,當中涵蓋政治、社會、微型小說等,有別於2010年出版、只專注於政治課題的《冷眼橫眉》。
全書內容分為7大部分,即政治婊子、華社與馬鏟、中華膠、左膠大愛、對岸島國、《中國報》文章及微型小說。
簽書見面會吸引逾30名讀者出席,眾人一邊品茶,一邊與葉子麟探討社會政治和來屆大選局勢,後者更現場自彈自唱一首馬來歌作為見面會開場。
人物背景
用光頭外號寫部落格
‧1968年出生于霹靂州怡保
‧2008年9月用光頭外號寫“冷眼橫眉”部落格
‧現旅居澳洲
‧學歷:英國阿柏迪登迪大學會計與金融學士、英國東安琪拉大學國際政治學碩士、英國謝菲爾德大學東亞學院中國研究博士

製造輿論壓力讓社會關注 敢敢舉報網絡霸凌

報導:潘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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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網絡霸凌不能退縮,應考慮報警調查,讓立法與執法單位看見其嚴重程度!
網絡霸凌受害者,有的心理受傷,有的選擇輕生。要遏阻這類問題,要受害者挺身而出,為自己討公道之余,也制造輿論壓力來引起社會和司法機關注意,採取適當行動。
近年,網絡霸凌個案頻仍,大馬早前就有拉曼大學學院的檳城學生疑似不堪網絡霸凌,走上絕路;台灣方面也有24歲女藝人楊又穎遭同儕排擠和網絡酸民霸凌而輕生的例子。
大馬網絡霸凌的定義未明,並未有針對網絡霸凌的法律,但這不代表執法單位不能刑事提控施害者,至于受害者,也可以報案或民事起訴施害者。
“網絡霸凌是一個很新的名詞,至今根本沒法律定義網絡霸凌,《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也沒有定義,只是在第233條文中指在網絡與人交談,如果用了威脅字眼攻擊或搔擾字眼,言論效果騷擾到對方,就是犯法。但是,這個法令沒有寫到網絡霸凌的字眼。”
鄭明炎律師表示,由于這個新概念連律師與執法單位都未必完全明白,因此不能只是依賴執法單位去應對,民眾需要跨出第一步去捍衛自己的權利。
“公眾不理解哪些是網絡霸凌的行為,而且他們心態上不像歐美國家的人,碰到有損自己權益的事就會採取行動。如果遇上網絡霸凌卻未報警,執法單位就無從下手。”
為霸凌者定義和定罪
因此,他呼吁受到任何形式網絡霸凌的人報警,制造壓力,讓社會和政府知道這類行為已去到何種狀態,並且需要做出相應行動。
網絡霸凌與校園霸凌相似,皆是屬于在公眾場合欺凌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在公開網絡上出現的事情,許多網民皆能看見,因此已屬于擁有刑事意圖,受害者應主動報案。
“網絡霸凌者不會使用真正的身份和名字,在身份曝光后,也不敢對質或說什么,他們只是在網絡利用鍵盤去寫,這些人大致上都沒有法律的知識,不懂法律界限,卻沉迷于言論自由的想法。”
然而,對鄭明炎而言,言論自由至今為止也難以定義,沉迷于言論自由者認為什么事都都可以不顧后果的說出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網絡霸凌受害者可以把加害者的文字截圖(Print screen),向警方報案或進行民事起訴。目前法庭未有針對網絡霸凌案的判決案例,因此需要更多網絡霸凌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才能爭取為網絡霸凌清楚定義和定罪。


鄭明炎:公眾不理解何者是網絡霸凌行為,如果遇上網絡霸凌卻未報警,執法單位就無從下手。
鄭明炎:公眾不理解何者是網絡霸凌行為,如果遇上網絡霸凌卻未報警,執法單位就無從下手。

現有法律可控霸凌者
雖然目前未有相關網絡霸凌的法令,但執法單位依然可引用現有法律,提控網絡霸凌者上庭。
鄭明炎表示,刑事是指已違反某項法律,這些法律可對網絡霸凌者,除了受害者有無挺身而出報案,也還看執法單位是否執行這些法律。
以下為數項可執行在網絡霸凌案件的法律:
1998年資訊與網絡媒體法令第233條文;
刑事法典第499條文,刑事誹謗罪;
刑事法典第503條文,對財產和名譽形成威脅的恐嚇罪;
刑事法典第507條文,匿名恐嚇。
兩類型:牽涉政治+從眾心理
鄭明炎律師認為,就他觀察所得,大馬的網絡霸凌大致分為兩大類型,一種是與政治人物有關,另一種則是公眾人士從眾心理。
政治人物方面只表達對其政黨有利的立場,不分是非黑白,引起與敵對方支持者間的爭論。
其次是公眾人士的從眾心理,當他們發現許多人說著同樣的事,就認為那是正確的想法,並隨著這些論調起舞,事實是他們已受到誤導;能夠妥善分析其中是非黑白者,並不多見。
政治人物方面的言語影響力不小,一些公眾人士,如中學生可能從網絡中看了這些人的說法或行為,就會模仿他們,遇上看不順眼的人就會進行網絡攻擊。
對于這些網絡霸凌者,他評語是:“高度無聊、低級趣味、語無倫次 、自認清高、丟人現眼!”
惡整就是惡整不分嚴重性
在鄭明炎律師遇到的網絡霸凌個案中,有者聲稱只有少許網絡霸凌不算霸凌,那些嚴重霸凌才是不道德。
網絡霸凌者認為自己和別人有分別,這等于誤導自己和社會,因為這其中並沒有分別。
“10巴仙和90巴仙霸凌同樣是霸凌,同樣的霸凌請不要漂白自己。偷一毛錢和一萬令吉一樣都是偷,不要使用雙重標準。”
他形容,就如一些大專學府在迎新生活動中惡整新生一樣,那些曾被惡整的新生,來年同樣惡整新生,但聲稱自己只是30%惡整,沒有90%惡整。事實上,惡整他人不論多少,皆是惡整。
註冊數個戶口扮雙面人
在社群網站上,一個人可以同時註冊無數個戶口,然后以不同身份去霸凌別人,甚至以另一個身份去當爭議雙方的栽判。
鄭明炎呼吁年輕的網民受到網絡攻擊時,若是有多個網民指他們不受歡迎或無聊時,可能這些人其實是同一批人,只是用不同的社媒註冊戶口。
“請不要相信有這么多人不喜歡你,因為面子書一個人可擁有數個戶口,或是同一組三五人在做這事,他們是有計劃而來。你只要用理由和道德去表達,不要用回對方的方式,別讓他們有借題發揮的機會。”
他說,當在網絡上發生爭議后,還有人會站出來以說教的方式,看似中立實是站在霸凌者一方,要求被霸凌者停止爭論。
指控“懦夫”並不羞恥
網絡霸凌受害往往基于公開遭人霸凌會覺得羞恥,不敢或不願意挺身而出指證,但鄭明炎認為受害者應勇于揭發這些事,因為網絡霸凌者是懦夫,只有引爆輿論或報案,才能減少這些問題。
“公眾人士的心態要改,公開遭網絡霸凌的事實並不羞恥。此外,媒體也要負起揭露這些事實的責任,只有引起更多的關注,國家到了某個階段就會為此立法。”
不少受害者因為顏面問題不願報案,有者更是“禮尚往來”,以污言穢語互罵,但先挑起火頭的一方往往會誣諂對方先惡言相向,造成先受害一方更加不敢報案。
他表示,對抗網絡霸凌並不困難,只要理智的以道德和法律回應,加害者到某個時候就無法再繼續霸凌。
衍生對抗文化淪為敗類
在鄭明炎來看,大馬的網絡霸凌始作俑者與政治人物有關,一些人在圖片上移花接木,把人頭放在動物身上,形成連串的網絡攻擊。
“這些被攻擊的政敵后的心態是:由于無法作出更好的反擊,就模仿對方的方法來對抗。久而久之這些人的行為就從小偷變強盜,強盜變海盜!”
他指出,網絡霸凌者已是社會的不良敗類,這些政治人物互相網絡攻擊和互相對抗中而衍生“新文化”,他稱之為終極敗類。
“在社會方面,網絡霸凌是以匿名定義,這些匿名者如果有膽量就應現身,匿名攻擊他人是不負責任和變態的行為。”
鼓勵立法實名制註冊
“如果把用戶真正身份要注冊,誰敢霸凌?”
鄭明炎表示,要求社媒用戶以真實身份註冊是方式之一,以及通過立法和執法,減少網絡霸凌並不難。
“要立法或實名制,有人會說違反言論自由而反對,但只要沒有真實身份可發放虛假資訊,就無法為達到目的而誤導他人。如果身分可追蹤,就沒人敢誤導和污言穢語。”
他相信,只要落實社交網站實名,已經有社網站匿名戶口者,可能就會刪除這個戶口,未註冊匿名戶口者可能就會三思而行。
新聞辭典
利用通信技術傷害他人
加拿大對網路霸凌有深入研究的教育者比爾貝斯(Bill Belsey),對網絡霸凌的定義是:
“一種涉及對信息及通信技術的應用,以支援針對個人或群體進行惡意的、重複的、敵意的行為,以使其他人受到傷害。 ”
英國反霸凌組織“拋棄標籤”(Ditch The Label)2017年發表年度網路霸凌調查,有關數據或可作為一種參考:
1萬名年齡介于12至20歲青少年接受這項調查;
42%在Instagram上被霸凌;
37%在Facebook上被霸凌;
Snapchat是 31%。然而;
10%的人曾在YouTube上被霸凌。
以匿名當筆名誤導人
匿名是一種筆名?
網絡上出現沒有用真實身份攻擊他人者,一般稱之為匿名者,但在鄭明炎律師自身遇到的一個網絡霸凌個案中,竟然有人稱匿名是一種筆名,讓他哭笑不得。
“這個人告訴我,他用匿名其實就是筆名,聲稱這只是一種寫作技巧,這很誤導!”
他認為這人以寫作技巧為掩護,硬生生把匿名定義為筆名,那些以筆名馳騁文壇的作家或小說家,例如著名金庸,雖以筆名出現,但誰都知道他們的真名及是何許人也。
“之后我在報章上發表文章,談論律師對抗網絡霸凌的問題時,對方竟自己跳出來說出他的真名字,這或是大馬面子書歷史上,首個自己承認網絡上匿名身份的人吧,呵呵。”

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殘疾運動挑戰(完結篇) 金牌背後 辛酸誰人知? 缺器材訓練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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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給予殘疾體育更多支持,以壯大殘疾運動,以備選才之用。
政府應給予殘疾體育更多支持,以壯大殘疾運動,以備選才之用。
報導:潘有文
圖:張智玟/本報資料中心/受訪者提供


大馬殘疾運動若要開更多的花,結更多的果,便需要建立殘疾運動育的基本盤,擴大殘疾運動金字塔底層的參與人數,才能期望看到更多運動項目和好成績。
此外,政府需要肯定更多殘疾運動項目的貢獻,給予殘疾運動員更多全時間支持(Full Time Support)或讓他們處于全職狀態(Full Time Status),鼓勵和吸引更多有志于此的殘疾運動員加入其中,狀大殘疾競技運動,以備選才之用!
去年殘障奧運會之后,大馬政府確實更注重殘疾運動,或者說是殘疾健兒以金牌或獎牌得到了政府青睞。
“可以這么說:殘疾運動因為健兒們的金牌而得到發展。”馬來亞大學體育系高級講師鍾白玉博士(Dr.Jadeera Cheong Phaik Geok) 示,這些得到獎牌的項目,可能就是得到全職狀態或全時間支持的結果。
然而,長期關注大馬殘疾運動的馬來亞大學體育中心研究生和研究部副主任邱碧凌(Dr Selina Khoo)副教授則指出,目前這些在賽會上贏得獎牌的殘疾運動員,可能都是在國外努力訓練后取得的成績。
須靠個人努力付出
換言之,這些為大馬在重大賽事上爭取獎牌的殘疾運動員,並非是在本地體育機制下成長的一群,而是他們自己努力付出,再因為輝煌成績引起政府關注,間接讓其他殘疾運動員受益。
“競技體育就像一個金字塔,底層就是要有許多運動員參與其中,才能鑑定哪些人可脫穎而出代表國家,不可能只是從少數人中挑選人才,所以需要一個大的基本範圍。”
就目前大馬的殘疾運動來看,尤其是競技體育,確實有不少待提升之處,但可喜的是國家體育研究院(ISN)已逐漸關注數個殘疾運動項目,全時間支持或讓一些類別的國家殘疾運動員進入全職狀態。
許多殘疾運動員屬于業余或獨自訓練,要參與比賽時才會增加訓練時間,而且無法在國家的訓練中心練習。如今,一些項目得到全面支持,例如擁有每月固定津貼,讓運動員不必再為生計發愁,而且政府也提供教練和交通安排,有助提升殘疾運動員的競技水平。
表現好才可當全職
即使這類現役運動員還是學生,他們依然可以繼續學業,同時享有應得的福利,然而得到這種協助的殘疾運動員並不多。
馬大運動心理學講師及前輪椅網球運動員余哈尼斯安南(Yuhanis Adnan)指出,殘疾運動員進入全職狀態的條件胥視運動員之前的比賽表現,必須有良好的紀錄和貢獻才能得到這些幫助,但事實上殘疾運動員想要達到這些要求需要跨過許多難關。
“進入全職狀態之前的挑戰就是沒有好的器材和教練,即使有潛能,但不只是關乎技術,也關乎使用什么工具以成為更好的運動員,因而他們沒有辦法得到推荐進入全職狀態。”
他指出,國家體育研究院除了鑑定運動項目,也應有更公平的預算或提供平台,讓殘疾運動員可表現能力。對他來說,技術可訓練和磨練,運動員需要的是更多機會,他是過來人,早期他就是投入許多金錢在運動項目,才取得一定的成績。
設施不完善出入不便
除了沒有太多殘疾運動項目可選擇,以致少有殘疾人士加入其中,大馬面對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沒有足夠的殘障設施,甚至無法讓某個殘疾入士去到想要去的地方。
“如果一個使用輪椅的殘疾運動員要去到訓練場地,就需要有一個無障礙(Accessible)的方式或環境,交通方面可以提供這些便利嗎?是否有司機願意協助?”
邱碧凌副教授指出,如果上述答案是肯定的, 才會讓更多殘疾人土願意加入殘疾競技運動中,因此牽涉的層面除了個人對殘疾人士認知問題,也和社會、環境和政策息息相關。
有一些殘疾學生向她表示,公交司機並沒有上述這些意識,讓他們較難乘搭公共交通。這是由于公交司機並未把巴士停在巴士亭指定的位置上,這些地方設有供使用輪椅的殘疾人士上下巴士的管道,但卻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缺人參賽無法提升表現
在一些殘疾運動賽會上,大馬能夠派員參加的項目並不多,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太多人參加殘疾運動。
“殘疾運動項目有限,當有關方面推動新的殘疾運動項目,就會有一些運動員從原本的項目轉過去,變成這不是在增加新的運動員,因為都是原本的殘疾運動員在參加,這是殘疾體育面對的挑戰之一。”
邱碧凌副教授表示,殘疾運動的圈子很小,只有越來越多殘疾運動員進入,才能真正有所提升,這種問題也可能出現在正常的運動項目。
其實,這像是雞和蛋的問題,有人認為是沒有提供機會,如何提升表現?反之亦然。如何從中取捨和平衡,考驗政府和各殘疾體育團體的智慧。
國際上不乏殘疾運動會,不過各賽項的參賽人數,往往落差很大,因為不同身體部位殘疾的參賽者的來源也不同。
國際上不乏殘疾運動會,不過各賽項的參賽人數,往往落差很大,因為不同身體部位殘疾的參賽者的來源也不同。
善待殘友大馬尚需進步
究竟大馬對待殘疾運動是否優于其他國家呢?這或要胥視和哪些國家相較,如果和對于殘疾人士相對友善的國家,例如荷蘭和澳洲,大馬就無法與之比肩。
鍾白玉博士指出,一些外國的殘疾運動員雖然是自己訓練,但國家提供相對便利的交通和環境,荷蘭就是一個極佳的例子。
“至于福利方面,有一些國家是準備得比較好,例如如澳洲,這個國家的交通方面也較佳,司機受訓協助殘疾者。反觀大馬是有一些供殘疾人使用的設備,但沒有妥善利用。”
邱碧凌副教授表示,這些比較或不能一概而論,一些國家有協助殘疾人的文化,不只給殘疾運動員提供便利,而且平等對待殘疾人士,如果從這方面來看,確實一些國家的殘疾運動員待遇優于我國。
“一些國家對待殘疾人士或運動員相當不錯,但一樣有些國家並不佳,要看你與哪個國家比較。大馬方面,在去年殘奧會之后,從對殘疾運動員的津貼和獎勵已變得更好,這是一個積極表現,因為還是有不少國家並沒有這樣的進展。”
大馬媒體正面報導
自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始,鍾白玉博士和邱碧凌副教授就攜手收集有關英文和馬來文報章的報導,主要是探視媒體關注殘疾運動和其曝光程度。
“當時,我們研究4家英文報和4家馬來文報,例如每天有多少報導和照片、使用正面文字或負面文字、男女運動員方面的報導比例如何,同時也有關注媒體較為注重大馬殘疾運動或外國殘疾運動?”
鍾白玉博士表示,總結當時媒體報導殘疾運動的情況,它們是用了許多積極的文字,即使殘疾運動員輸了比賽,也會使用激勵文字來報導。
在2016年奧運會開始后,他們繼續跟進媒體這方面的報導,除了原有的英巫報章,也加入搜索和研究中文報章的報導。
經過這些日子來以來的研究,收集許多國家或地區包括英國、日本、韓國、伊朗、台灣、中國、阿曼等,整體上來看大馬在殘疾體運動方面的報導優于一些國家。
適應性體育滿足需求
殘疾運動項目有許多和普通運動相似,有的可說是普通運動的“變種版”,然而也有一些適應性體育(Adapted sport)並非為純為競技之用,而是讓殘疾人參與或作為復健和治療之用。
適應性體育是指為了滿足殘疾人的需要而修改或創建的運動,例如,基于這個定義,籃球是一項常規運動,輪椅籃球是一種適應性的運動。
余哈尼斯安南表示, 美國就出現許多這類適應性體育,例如冰上鉤球和棒球,都有經過改型以給殘疾人使用。
“需要復健或治療的運動,可利用在病人身上。大馬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方向,如果有的話,也可以用來協助鑑定殘運員的狀況。”
大馬沒有太多人投身殘疾運動,因此政府無法派員參加多項殘疾運動項目。
大馬沒有太多人投身殘疾運動,因此政府無法派員參加多項殘疾運動項目。
願嚐試才能發揮潛能
余哈尼斯安南在澳洲墨爾本時,曾經嘗試劃船(Rowing)的機會。對他而言,只要肯去嘗試,如果認為自己可以應付,就可以考慮真正投入該項運動項目。
“只是因為去嘗試就可能發揮潛能,不要因為失去一些東西,如無法行走,而失去嘗試進入另一個領域的機會。”
他表示,一般人可能以為沒有人想要划船,但當有人提供了這個機會,就會發現原來有不少人有這方面的興趣。
任何的運動項目,用于一般市場就要考慮商業收益問題,因此若以大馬的視角出發,提供划船的機會未必有盈利可言。但是,余哈尼斯安南認為雖然關乎收益問題,但可以採用會員付費性質嘗試這種做法。
鍾白玉博士指出,大馬人可能覺得不想付費參與這些體育活動,但一些國家的人卻願意付費參與,因為他們知道得到的果西可能遠高于所付出的費用,大馬人或只是可能一味想免費而已。
邱碧凌副教授表示,這或是為何在大馬殘疾運動發展機會不多的原因,這是由于沒有太無障疑活動,也沒有太多這方面的受訓人員,所以即使殘疾競技運動有不不錯的潛力,也沒有太多的反應。
辦殘疾運動大馬有口碑
大馬在殘疾運動的成績或不如一些國家,但由于曾多次舉辦殘疾運動賽事,例如2006年的遠東和南太平洋殘疾運動會(FESPIC)、殘疾東運會、亞洲青年殘疾運動會,以及一些單項的殘疾運動賽事,因而在這方面小有口碑。
同時由于大馬也是由高等教育學者、適應性體育業者和學生組成的亞洲適應體育和鍛煉學會( Asian Society for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and Exercise,簡稱ASAPE)國際組織11個會員之一,因此該組織將于明年7月11日至13日,選擇首次在大馬舉行座談會,地點是在馬來亞大學。
該研討將會探討如何讓適應性體育進入社區內,這個組織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和促進在適應性體育、殘疾人體育和體育方面的國際合作。
明年將是該組織第15屆的座談會,期望通過此次活動推動大馬社區更多適應性體育活動,同時將突出大馬已有的社區殘疾人體育項目和適應性體育活動。

*本系列己于2017年12月28日于馬來西亞《中國報》刊載完畢,共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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