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 星期六
2005年12月26日 星期一
茨廠街,要怎樣才能忘了你?
茨廠街給我的印象一直都很不好,潛意識中一直要自己忘記他,偏偏他又是許多人眼中的美地,外州或外國朋友來馬,都說要去逛逛,又會不間斷的被提醒起它的存在。
我對當地開店營業做正當的生意的商家沒有排斥,反而寄予茨廠街兩旁商家同情,街道的攤子阻住了招牌,不知道生意會否受到影響。
時光鏡頭回到當年就讀學院的我,對茨廠街的印象僅止于熱鬧,另外一個印象就是容易被“砍菜頭”的地方。10年前在那兩個人吃雞飯要12令吉,不是被砍是什么?一個普通手表掛價90令吉,我一個會殺價的朋友將之殺成25令吉,價格會有這樣大的差距嗎?
記得有一次帶一個新加坡工作的朋友到那,他看中了個ROLEX的冒牌表,掛價百多令吉,明眼人一看就知那需這個價,都是用來給遊客和洋人的價碼,我告訴朋友殺價看看,竟然還被那裡的年輕小販漫罵:“沒有錢就不要買!”
最讓我憂慮的是那些“小手”,一些朋友曾提起在那被扒錢包的經歷,因此若是被逼要去茨廠街,都會盡量護住自己的皮包,或以背包遮放在后褲帶;基本上,本人身上銀倆多,扒手扒我算他倒霉,但內裡的證件才是我最擔心,除了申請程序繁人,要去面對那些效率緩慢的公務員才是我最頭痛的事,時間白白浪費在他們身上並不值得。
當然,翻版光碟通街亦是茨廠街的“特色”,冒牌貨亦不遑多讓,但是若有取締的日子一般上只有小貓兩三只未“收到風”的翻版小販被捉,此乃大馬能之表現。
那些相關政府人員應該閑來無事“微服出巡”(穿著普通不帶人馬)走一走茨廠街,就只知道翻版商在那兒是多么的“快活”。這種翻版商隨街擺賣如此狀觀,若說相關官員不知實在說不過去,這其中涉及怎樣的醜事你我心照不宣,而這也是“大馬,能”的最佳表現。
突然寫這個話題,完全是由于前今天大批官員到茨廠堵路掃蕩冒牌貨的新聞,勾起了我對這個地方的情緒。這次的行動看來應該是受到某方面的壓力,或者是發生一些大事而讓官員“出手”,這種表面工作必然要做,不然沒有的交代就難看了。
幾乎可以預言,過了十天半月后,茨廠街就會“翻版照賣,冒牌照開”,“大馬能”壯況回復,支持翻版者大可無需憂慮。這十多廿天的時間就先到其他地區找樂子,反大馬賣翻版的地方多的是,Pasar Malam就已經多不勝數。
茨廠街,要怎樣才能忘了你?
2005年12月20日 星期二
投訴有效!
上兩個星期我收到一個5個號碼短訊的SMS,來源是39444。我即刻上網查,發現有人也中過類似的短訊。
我知道他們這種短訊是以Reverse Billing運作,只要你沒有要求,它送給你並扣你的錢就是不對;而且,我看過報章有報導有人平白無辜收到短訊被扣錢的個案,我不想我的手機也被扣錢,況且本人非富有之人,東扣西扣就什么都完了。
一氣之下,我就到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網站(www.mcmc.gov.my)投訴,本來想這種投訴多半是石沉大海,沒想到它們還真有做事。今天,就有一名叫Mandy的女子從Maxis打來(那個號碼屬于Maxis負責),說已收到投訴,並且說只要有扣錢都會補回,還真不錯,心頭之火消失了。
要表揚一下MCMC和MAXIS,至少在這間事上他們做得不錯,認真面對投訴和處理,各位如果有遇到這種5個號碼的SMS亂亂送,亂亂扣錢,不妨去mcmc投訴吧!
其他有39444投訢的網站連結:
http://mahagurusia.blogspot.com
http://maverickysm.blogspot.com
***圖片是從其他部落格轉載的圖片,並非是我的手機,也證明這個號碼不只我一人投訴而已。
手機短訊的崛起為許多人帶來便利,有些說不出口的話,通過文字更容易表達出來,而且和打電話比較起來,只要運動得法,可以省卻一筆電話費用。
由于它成了電訊公司盈利的其中一種模式,因此又被人稱為姆指經濟;經過演化之否,短訊的使用已不再朋友之間的通訊方式,當5個號碼的短訊服務出現之后,馬來西亞人民的生活開始起著變化。
這種通過輸入5個號號索取商號、遊戲、活動、注冊、甚至交易的方式,開始進入人們的生活之中;以前寫信去電台點歌,要買信封和郵票,還要通過郵寄等待回覆,現在各電台都以輸入短訊的方式點歌,或者說出要說的話,方便俐落,值得推擴。
還有吉隆坡警方推出的警方之友短訊提供消息的計劃,一樣備受好評,人民成了警方的線眼,為警方提供第一手線索,實是科技改善了人民與警方的合作關係,應受到推崇。
但是,目前充斥在市面上方其他短訊,有的是為了獲取利益,不惜胡亂發送短訊給沒有訂購任何服務的消費者,導致白白損失一筆金錢。政府在這件事情的關注程度不足,己有法令可以控制這些短訊業者,但執法情況不完善,讓這些業者任意發送短訊,不少消費者“中鏢”后只能埋怨,無法很好的獲得應有的補償。
受害的消費者可以向多媒體委員會(MCMC)投報,通過電話或網上投訴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問題,但市面上濫用短訊的情況並未見改善。根據了解,短訊公司收費的方式是基于“回覆收費”(Reverse Billing)的法律原則,消費人主動輸出5個號碼的短訊后,獲得該公司的回覆短訊才正式徵收費用,一般上介于30仙至5令吉不等,視有關服務而定。
以鈴聲下載為例,消費者希望從中得聲某一首歌曲的鈴聲,就發出指定的短訊至有關號碼,這則短訊的收費利益只歸給電訊公司;當短訊公司收到消費者的要求后,就發送消費者所要的鈴聲,這就是需要付費給有關公司。
但是,有一些公司卻開始利用法律漏洞,要求消費者第一通發送的短訊,是要成為會員並允許不定時發送訊息或服務,而這些服務都需要付費。
另一些公司的做法更加變本加勵,在不獲得消費者的要求下,擅自發送短迅,並且微收費用,這無疑是剝屑消費者的權利和金錢,有關當局必須予于正視。筆者相信,這些公司目的只求獲得利益,既使被有關當局發現,就索性關掉原本公司,再成立另一間行騙,這讓原本為消費人帶來便利的短訊服務,成了過街老鼠,這對正當營業的短訊公司以及消費者都極不公平。
目前,這種濫用短訊謀利的情況已開始惡化,有關當局應該即時給予關注,不要等到已經泛濫成災才來扼止,但是的損失將無從估計。
儘管我對執法單位的態度和行動抱有懷疑,但還是希望他們至少能從這件事開始,重新建立一個勇敢和迅速解決問題的形像,讓人民對執法單位的印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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