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用科技監督人性

  大馬公路使用者的態度不佳,駕車不打訊號燈、逼車、亂閃高燈、雙線違法停車等,都是每天可見到的事。

 以上態度關乎個人,修養和公路安全意識,反映現代社會不注重品格養成的結果,大家都求快,把以禮待人丟到車后廂,甚至丟到垃圾堆去了。

 我們無法控制駕駛者的態度,但面對滿街“狼虎”駕駛者,需要學會自保,記錄“狼人虎者”的舉止。

 不少國家的車主,已使用行車記錄器(Car Recorder),攝錄駕駛時前方,甚至汽車兩側和后方的情況,一旦發生交通意外、無禮駕駛、制造假意外等情況,都可成為證明,以及自保的重要工具。

 國內也有一些人開始使用行車記錄器,但還不普遍,個人覺得有危機意識的車主,或應考慮裝上一個,以備不時之需。

 它的價錢並不高,從數十令吉至兩三百令吉皆有,較好的行車記錄器,大約兩三千令吉,能夠記錄汽車行駛前后左右的影像。

 個人甚至覺得,汽車制造商應考慮為所有車子配置行車記錄器,讓車主知道可以記錄駕駛情況,別人也可記錄他的駕駛情況,互相提醒,好好駕車,不要肆意妄為。

 在只注重技術、速度、魅力這些外在因素,不以品格為重的時代,在公路駕駛也危機重重,它不只是安全問題,也曝露人性陰暗面,用科技監視人性,實是無奈的選擇。

*本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5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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