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任期內“花錢買花戴”者,是吉隆坡前市長拿督阿都哈晉波漢。據悉這些每周運到的新鮮花卉,僅是用來為位於拉惹阿都拉路的市政局新大廈“扮美美”,高級官員和直轄區部長的辦公室也可以日日嗅鮮花香味。
現任市長拿督阿末弗亞證實已取消這項花卉供應合約,要把每個月90萬令吉的“花”費,用在其他重要事務上。幸好,這名市長不太愛花,不然納稅人的錢就要繼續花在華而不實的展示品上。
適當的裝飾政府大廈無可厚非,畢竟那是官員工作和市民辦理事務之處;整齊好看的環境,有助提高官員的工作士氣,以及讓來訪者留下好印象。但過度註重裝飾,則本末倒置,尤其是政府部門,資金源自納稅人,更應謹慎使用。
如果3240萬令吉不花在吉隆坡市政局新大廈的花卉美化方面,它可以建648間5萬令吉的廉價屋,使在貧窮線下的一群居者有其屋;若以每月500令吉資助貧窮家庭,3年來可以讓1800個家庭受惠……這些皆是較有意義的做法,但前市長卻把這些錢用在購買花卉上。
相信市政局大廈的3240萬令吉買花事件,只是政府部門浪費公帑的縮影,在偌大的政府行政體系中,尚有許多此類華而不實的花費未被揭發。
身為公務員,俗稱捧著鐵飯婉,在生活和收入穩定的體制中,理應盡力協助更多市井小民減輕生活負擔,以及提供便利。然而,普羅大眾對於政府部門職員的工作態度,往往不敢恭維,如今又出現花錢如流水,毫無節制購買不必要的物品和飾物,肯定令市民心生不滿。
當吉隆坡市政局這類“買花門”事件被抖出後,相關人士即使已不在其位,依然應受法律栽決,為此負責。
在位人士,如現任吉隆坡市長發現弊端後,除了停止繼續耗費不必要的支出,應向反貪委員會或相關單位舉報,才能顯示政府部門重視納稅人的態度,而且也是尊重自己職務的表現。
但是,這些期待依舊只是期待,在大馬的政府部門文化中,舉報犯錯同僚的案例屈指可數,不得罪人才是做官的指標。因此,市井小民只能看熱鬧,有官員揭發濫權舞弊事,給予稀稀落落掌聲就好,等到有人入罪後才來大贊特贊未為晚也。
人民期待的不只是揭發弊端,而是進一步的問責文化,讓犯錯或濫權者得到應有的教訓。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對政府的行政和執行效率有信心,並且願意給予全力支持。
*本文已于2009年11月15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豪談闊論”一欄。
這吉隆坡前市長到底跟誰買花,是不是肥自己人的口袋呢?
回覆刪除如果法定貪污舞弊是死罪,效果會不會比較明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