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特殊小孩、父母、校長…

    對于特殊小孩,父母要有面對的勇氣,何況這些特殊小孩的智商,一些還高于其他人,只是在某方面,失去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因此,讓特殊小孩接受教育,不要把他們留在家裡,給他們學習的機會。

 我國在特殊教育方面,採用融合系統(Inclusive System),讓特殊兒和普通小孩一起相處和學習。在特殊班上課的小學生,如果某科目表現不錯,可根據其程度,以部分融合(Partial Inclusive)方式,讓他到普通班上相關科目。

 例如,10歲特殊兒的數學有2年級程度,可由特教老師領他去上普通班2年級的數學課,上完后回到特教班。

 如果特殊兒能力已達到普通班的基本要求,確定適合以全部融合(Fully Inclusive)方式,與普通班學生一起上課,就可轉去普通班學習。

 在大馬,特殊教育並非近年才有的事,政府早有一套管理系統,但問題出在執行上。

 校長是執行特殊教育的關鍵人物,關注特殊小孩的校長,會開辦和管理特教班,反之,則會百般阻撓和刁難,抹殺特殊兒的學習機會。

 一些校長以擔心影響其他學生小六檢定考試(UPSR)成績為由,或會多方阻止學生進行部分融合教育,阻止他們在普通班上課。

 教育理應有教無類,但在比較輸贏和面子的大前提下,不只使普通學生失去受教育的正確方式,特殊小孩也成為受害者。

 一間小學的校長,如果只考量學術成績,特殊兒將是最大的受害者,特殊兒父母就應該捍衛孩子的教育權利,向教育部反映和投訴!

*本文刊登于2013年12月6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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