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藝人需要得到肯定…

    我還沒看《爸媽不在家》這部電影,但對于楊雁雁這位藝人的演技,用現在面子書式說法,就是可以給她幾百或幾千個讚。

 在電視劇《女頭家》,看到演技精彩十足的她,之后就開始留意她的劇集。除了一些搞笑角色有些失望,基本上她的表現都在水平之上。

 電影和電視的角色,前者看來更加緊實,更加考驗演技。在楊雁雁的大馬前輩中,登上大銀幕的黎明阿姨,無疑是更精彩精湛的一個,在《錢不夠用2》的母親角色,每看一次都會眼眶泛紅。

 咦,《爸》和《錢2》都不是大馬電影喎?導演也不是大馬人,都是新加坡人,但大馬演員的演技卻為影片增添分量。

 其實,不是大馬沒有出色的導演,就像何宇恆和蔡明亮,都是拿過大獎的導演,還有已離世的雅斯敏阿末,都是能夠拍出好電影的大馬人。

 如果不是有一些獎項肯定,這些導演和藝人,甚至其他幕后人員,如編劇、燈光道具等,都未必有人知道他們的貢獻。

 入圍獎項是肯定,得獎是殊榮,大馬在給予演藝工作者的肯定並不足夠,需要更多獎項提醒觀眾關注他們的存在。

 而且,針對藝人的獎項,應分為最佳和最受歡迎,前者是得到專業肯定,后者則是大眾青睞,本質上還是有所不同。

 專業表現和受歡迎程度,未必能成正比,除了給予受歡迎藝人肯定,專業表現也應得到認同。

 電子、平面或網絡媒體,能夠以不同形式肯定藝人或歌手,不只是協助后者,同時也提供一個平台給自己,或能從中得到更多商業機會,一舉兩得。

*本文刊登于2013年12月20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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