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免費非王道

蘋果公司的Apple Music將于本月30日上線,爭取線上音樂市場,宣佈3個月免費試聽期,引來美國國民天后泰勒絲(Taylor Swift )炮轟,認為音樂不該無償,必須付費給音樂人和唱片公司。

 早年的音樂工業,面對盜版問題,當科技越來越先進后,音樂更成了“免費”產品,讓整個與音樂有關的領域苟延殘喘,好不容易線上音樂機制出現,給了音樂工業新轉機。

 線上音樂的營利方式,包括會員制和置入廣告方式;后者屬免費收聽但會在歌曲之間置入廣告。

 它並不是下載音樂至手機或電腦,而是一種以名為串流(Streaming)的技術,類似線上聽電台的方式,讓人收聽歌曲,目前已有一些線上音樂公司進駐我國,提供這類音樂收聽服務。

出現三贏局面

 線上業者依照有關歌曲串流下載率付費給音樂人或唱片公司,嚴格來說並非付版權費,而是通過會員費收入和廣告收入,與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分享商家的廣告費。

 線上音樂的操作方式,對于音樂工業而言,從原本的打擊到后來的共享利益,為音樂工業創造了新的生存方式,讓聽歌者、線上音樂業者和音樂工業出現三贏局面,各取所需。

 如果蘋果公司的線上音樂提供3個月免費試聽路期,意味著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可能一分錢都收不到,因為業者或可以堂而皇之說:“我可是免費試聽,沒錢收,怎樣付給你錢啊?”

 音樂工業與一般行業沒有兩樣,從事這個行業的人也像一般打工仔,需要有收入來源;像泰勒絲這種天后級的歌者和創作人,收入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像她這樣的人,可能只是音樂工業的極小一部分,還有大部分的音樂工業內的人,需要等著這些收人開飯啊!

 泰勒絲站出來為音樂工業發聲,值得一讚,蘋果公司即刻反應,並且聲明免費試聽期間,也將支付版稅給音樂人和唱片公司,立刻調整不正確的做法,值得其他線上音樂業者效法。

 就像泰勒絲所說:“我們不要求iPhone免費,但是請別要求我們無償提供你們音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使用者付費是一種尊重創作者和創意的表現,這也可運用在其他相關行業。

 請尊重任何的技術活和工作,只要不是漫天開價,合理收費,使用者付費是不變的原則與道理。

*本文于2015年6月25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人人咖啡店,“有文有路”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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