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每年的農曆新年和開齋節,嚴厲取締違規駕駛人士,但往往車禍紀錄都讓人觸目驚心;今年,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也坐不住了,呼吁交通部立即執行交通安全扣分制,對付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冥頑不靈者。
平時,駕駛人士在公路上的駕駛態度惡劣,例如愛開快車、在緊急車道行駛、隨意超車和泊車、不打訊號燈等;如此又怎會不屢創高車禍率呢?
治高車禍率必須下重藥,實行扣分制或提高罰款皆是可考量的方式,執法單位需嚴格更是不在話下,柔性方面則是教育駕駛人士注重公路安全。
一個人的駕駛態度可能和他是否輕易考到駕駛執照有關,因此在這方面當局可以提高考取駕照的年齡,然后就是反貪污委員必須時常“放蛇”,剪除考官和教車界的害除之馬,打擊根深蒂固“包”及格的地下考車系統,讓考車者真正考取合格執照。
駕駛人士考取駕照前,“教車佬”或教車單位可能會問:“要不要‘包’?”,這個“包”當然不是想要請你吃大肉包、叉燒包或菜包,而是指考車一次便及格,甚至可以不用去上交通規則課。
這種“包”的地下制度,你知、我知、他知,只有高官“不知”,然后就是放官話說:“請提供證據”,而不是主動調查或“放蛇”捉人。
“被包”的駕駛者,不管男女老幼,原本不熟悉交通規則和駕駛技術不行,加上沒有被教育適當的駕駛心態,一“包”就過關,成了公路上的定時炸彈,隨時害己害人。
考駕照需一步步來
這些駕駛者,可能同樣不懂得交通規則和安全為何物,製造車禍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之事。
考取駕照需要一步一步來,不熟悉交通規則或駕駛技術“水皮”不能通關,那就再考一次,一直到熟練為止;然而現代人凡事都講求快,想要節省時間,就以“包”來解決問題,卻只會制造出更多問題。
有些事情需要慢慢來,不能求快。公路駕駛關乎自己和他人性命,即使輸在起跑點,但勝在安全抵達終點,生命才有保障。
如果高車禍率與駕駛者心態有關,那警方就應和反貪局聯手,去除“包”考取駕照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本文于2016年2月18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人人咖啡店,“有文有路”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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