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派钱有贿选之嫌

高庭早前宣判金马仑国席前议员西华拉,因在大选竞选时,间接和直接派钱予原住民,有贿选之嫌,而宣判该区国席选举成绩无效,需要重选。然而,社交媒体却在补选期间,流传一名穿希盟衣服女子,在一项活动上派钱给该区人民的照片。


难道派钱是一种政治传染病,谁当政谁就爱在选举期间派钱?希盟“非政府官员代表”林吉祥说,有人企图通过指责民主行动党和希盟在补选中涉嫌买票,以便转移人们对金马仑补选的关注。
这种说法耳熟能详,不就是前朝政府回应贿选指责的方式吗?如果说前朝政府选举派钱就是贿选,那现在希盟执政派钱就是天经地义?
林吉祥指那是在派发摩哆津贴,这种说法在一般活动可以接受,但在选举活动现场出现派钱场面,这就是知法犯法,希盟是在打自己的脸。

不能知法犯法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阿兹占针对这事的谈话也让人傻眼,他说要由法庭裁决派发补贴举动于违法与否,他不愿置评此事,也不愿在调查单位调查前先下定论。
他是选委会主席,理应熟悉选举条例,而且法庭已判定选举时,间接或直接派钱属违法,因此由他论断此派钱行为合法与否最适合,他却避而不谈,这似乎和前朝政府选委会的护短行为没啥分别。
通讯及多媒体部副部长依丁沙兹里则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需时鉴定发布派钱照片的社交媒体账号持有人,以证实是否有此事,或是否有人兴风作浪。
该委员会其实应该是从技术层面确认照片是否被移花接木,如果照片是真的,它应告知选委会,以让后者对付贿选的候选人和政党,而非对付发布相关照片者。
既然法庭已宣判在选举期间派钱属贿选,朝野政党任何一方皆应引以为鉴,就算是派发志工的燃油或宿食津贴,也请用合法和合理的方式,例如通过银行转账留下纪录,或当场签发支取单据。


选举期间派钱属贿选已是法庭“认证”的法规,除了政党和候选人不能知法犯法,政府更不能一手遮天,用自己的一套标准诠释派钱的定义,否则人民将会反感这种双重标准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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