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欲立法限制首相只能当2任。换言之,首相只有两任最多10年,来发挥自己的治国才能。
限制首相任期并非坏事,常言之:绝对的权力令人绝对的腐败。若一个人手握大权太久,思想可能会变,进而做出有损人民与国家之事。
先进强大的美国,从首任总统华盛顿开始,历任总统都无法连任三任,即不会超过8年。 表现出色的总统,在8年内必须完成工作,表现不佳的,美国人民也在8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即4年一次选举时,就让他下台。
华盛顿当年上任后,就认为总统职务须有足够实力凝聚国家,但不能成为君主角色,并要将权力和平移交下位总统,以使国家得到最佳利益。
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几经艰辛为国家付出许多,登上总统大位后,毫不恋栈权力,即使人民要求其连任,他也坚持只当一任总统。
有者认为,任期限制将使英明领导人难以发挥所长,也违背选民意愿,像中国早前便修改党章,以让党主席习近平可连任超过两任10年。
有者认为,任期限制将使英明领导人难以发挥所长,也违背选民意愿,像中国早前便修改党章,以让党主席习近平可连任超过两任10年。
但纵观全球各地的例子,限任领导人任期,确都能够增强民主机制,也能确保政治和平过渡。
限制最高领导人任期,可避免他们操纵国家机制以减弱政治对手的权力,大马前朝政府掌政60年,在这方面就做了许多不良示范。
利多于弊
而且,没有人是不可被替代的,领导人权力再大或有多受爱戴,也须在任内有所表现。重要的是,限制任期能增强民主机制,这也是民主的健康竞争过程。
如果限制领导人任期是一种固定且可预知的程序,也将降低敌对政治对手,以政变或其他方法破坏体制的动机。因为对方若也认同这种政治轮替方式,便会愿意以合法的方式争取政权。
我国唯一任相超过两任者,有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及二进宫的敦马哈迪。由敦马的执政历史可见,他首度任相时,对国家发展有着愿景,但时日一久,他也出现不恰当的治理手法,例如在政治和各族之间埋下不安定的种子。
限制首相任期,是希盟的竞选承诺,但没有敦马的同意,希盟也不会立法。当然,这不能视作敦马立意约束自己,毕竟以他的年龄,不可能再多做13年(这任的余下3年及法令生效后的最多10年)到107岁。
项庄舞剑,看来指向的是“未来首相”,然而不管敦马有没有政治盘算,限制首相任期,始终对大马利多于弊。
本文于2019年12月5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人人咖啡店,“有文有路”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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