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非法借貸者的定時炸彈

阿窿,一個讓市井小民又恨又愛的名字。當銀行不肯借錢,阿窿便是市井小民可以輕易借錢週轉的對象,但高利息和不良的追債方式,導致欠債者家破人亡,也最令人咬牙切齒。

欠債原因各有不同,惟借錢賭博最不值得同情,這類人可能不在少數,但無論以何種角度來看,借錢去賭就是錯誤。

最近,新加坡計劃制定打擊阿窿的法律中,加入一條可以使阿窿集團“窩裡反”的條文,即鼓勵落網的阿窿集團成員向警方提供有力證據,若成功使幕后大老闆落網,這些二三線的小角色可以免罪。

該國這條放貸人(修正)法案(Moneylenders(Amendment)Bill)已于本月23日一讀,預料明年1月就會在國會復會時進行二讀辯論及三讀通過,這無疑為該國人民的佳音。

不得不佩服新加坡政府在這方面的想法,他們在法律中加入對人性的挑戰,以這種“誘惑”讓阿窿集團面對瓦解的危機,這也表現出政府迫切及認真看待阿窿問題,非僅是口頭上宣戰而已。

反觀我國政府和警方在這方面的表現,積極程度有待加強,一般上是發生某一些大事件,例如出現阿窿追債導致傷亡事件后,政府與警方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才以狂風掃落葉之勢,雷厲風行地執法,之后會否持續行動,人們也心裡有數。

非法放貸這個行業已有悠久歷史,絕非三五年內就能解決的問題,但有計劃和設定能以制衡阿窿的法律,才能逐漸減緩其為小市民帶來的影響。

新加坡政府擬對阿窿集團採取“窩裡反”條文,就是不錯的方法,因為它不只能輔助執法的不足,也等同在阿窿集團內置下無形的定時炸彈,隨時有機會引爆。

阿窿常聲稱他們也在幫助需要用錢者,但此說法的可信度並不高,急人之難者可能也會收一些利息,但並不是高利息,由此可見那是純以賺暴利為出發點,與急人之難扯不上關係。

無論如何,政府打擊阿窿之時,需要銀行配合,推出更多協助市井小民的借貸方案,如此一來,才能減少小市民的負擔,同時打擊阿窿的市場行情。


*本文已于2009年11月29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豪談闊論”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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