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選擇性不遵守部落格守則?

納吉引用美國互聯網記者網站(http://www.cyberjournalist.net/)的十大部落格守則,吁部落客引以為鑑。

10條守則分別如下(華文原文摘自獨立新聞在線)

一、 誠實、公平的收集、報道、解讀資訊;
二、 絕不抄襲;
三、 確認並連結合適的(消息)來源;
四、 絕不發表不精確的資訊,倘若刊出仍未確實的訊息,必須表明該資訊依然存疑;
五、 區分宣傳、評論與事實三者之分別;
六、 願意認錯並迅速改正;
七、 具良好格調,避免為了滿足讀者好奇心而刊出聳動消息;
八、 解釋其部落格的使命,並歡迎公眾就其部落格內容展開對話、討論;
九、 公開自身的個人議程、關係、活動及利益衝突關係;
十、 如他人一般恪守這樣的高價值標準。


個人認同這10項部落客守則,並不涵蓋任何政治色彩,而且這原本就是身為一名部落客該有的責任。

只是,經過納吉提出,就有人因反對而反對,認為他應讓傳統媒體和政治人物先格守這些原則,才能要部落客遵守。

兩回事混為一談,就是想要因反對而反對,這就是部落客?

這10條標準中,沒有道德高帽,也沒有不合邏輯,應是從政治人物、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和部落客應遵守的原則,為何一定要先別人做到,自己才做?為何不是先從部落客開始,成為部落客站穩立場的信條?

先律己才律人,自己先做到,才去批評別人,不然自己和所批評的人有什么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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