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聯和國陣的共同點之一,也許就是與相片有關。
國陣青年團燒林冠英的相片、民聯人士踩踏被稱為“三只青蛙”的相片,林冠英則跨過“青蛙”的相片,做法不同,但都一樣是令人失望的行為。
燒和踩相片無疑是下三濫的做法,跨過相片也不見得就高人等,只是少一濫,姑且稱為“下二濫”,不過一樣都是濫。
國陣各黨的黨員,尤其是巫統,撕人相片和燒人相片的行為,已不算什么奇事,他們不做才是怪事。但民聯內的人也來做相近的事,確實讓人有些看走眼的感覺。
向人民和“相片受害者”道歉是一定要做的事,但千萬別加“如果已造成傷害”這樣的假設,否則顯得誠意不足,再加一濫,變成“下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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