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裔果農因分享“以粗口咒罵馬青總團長拿督張盛聞上議員視頻”,日前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成為首位在此案下被扣查的視頻分享者,再次提醒網民在網上的行為並非不受管制,而是需要三思而后行。
評論和分享意見的自由,並不等于擁有隨意人身攻擊他人的權利,一旦分不清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就請別隨意製作或轉發任何社交媒體的信息。
針對上述事件,警方和當事人或舉報者,應該找出發佈這個影音者,甚至揪出視頻中人,以此殺一儆百,警惕更多人知道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應受到法律對付。
朝野的政治人物各有自己的網上水軍,負責散發各種消息、評論或攻擊對手,但皆應不逾越辱罵他人或人身攻擊的底限;一旦越界,不管是看不下去的網民或受到攻擊的一方,都應該報警處理,讓這些肆無忌憚的網絡爛人得到應有的制栽。
各方對這類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的始作俑者或轉發者,當面對法律對付時,不應只有我方的說法,只因他們是站在自己的一方,就睜眼說瞎話,以雙重標準袒護這一類網民。
言論自由應是建基于對事不對人,不作辱罵和人身攻擊的原則,就像一把菜刀,可以是在廚房切菜切肉的好工具,但它不能是拿著菜刀去殺人或搶劫的工具。
如果網上的言論自由像是脫韁野馬,網民涉及人身攻擊和辱罵他人的行為,如海水滔滔不絕,豈不是天下大亂?
不管任何在網上或現實中自稱蝙蝠俠、神奇女俠、蛛蛛俠或閃電俠的人,只要生存在這個國家,就要以法律為依歸,好好的尊重別人,也等于尊重自己。當有人利用網絡毫無節制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也等于在自取其辱。
別把自己立於險境
政治人物和其“打手”們,或者支持者皆是主觀看待自己“主子”的立場,近乎沒有對錯或黑白是非可言,一般的網民也許不滿或不認同某些政治人物的手法,但千萬別把自己立于險境,成為網絡瞎子盲目的分享或轉發可能造成法律問題的言論、視頻或圖像,以免自找麻煩。
除此之外,執法單位應公正處理任何類似的辱罵他人或人身攻擊的投報,把破壞網上秩序和安寧的人繩之以法,才能殺雞儆猴,去除網上的烏煙瘴氣。
本文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人人咖啡店,“有文有路”一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給匿名者:有種,請留名和連結,別匿名當孬種。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