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得不懷疑我國執法機關的能力,非得等到死亡意外發生,才會增加執法效率。
之前,長途巴士死亡意外發生了,有關方面才大舉檢查巴士業者,揪出一籮筐弊端,令人好奇執法單位平時都在做些什么!
長巴事件擾攘了一兩個月,搞到乘客沒有巴士坐,這場“大戲”才算落幕,你不說我不說,相安無事,最重要是要快快樂樂過節。
誰知,開齋節又發生刁曼島船難,看來執法單位又有得忙,至少在這一兩個月內,渡輪業者可不能“渾水摸魚”,一切要按照規矩做事,等風聲沒這么緊了,才來故態復萌。
不難預測未來的日子,報章應該還會有更多有關渡輪的報導,好的也罷,壞的也行,總會有一番“美景”可看。
這樣也好,至少渡輪業者要在這一兩個月內高度戒備,遊客也可以心安一些。若我是想要出海的遊客,現在倒是時機,因最危險的時刻反而是最安全的時刻。
其實,我們的高官是愛民如子的,常常發出好好關懷人民的呼聲,只是上情未必下達,中下層官員們無法體會高官的大愛,或者是高官的愛過于廣闊高深,深不見底,下屬不能理解,只好 視而不見。
如此一來,執法效率依舊令人搖頭不已,只有在發生人命傷亡時,才有機會看到執法人員的效率。
或許,只能祝福這些執法效率奇差的執法者身體健康,一切平安,不用親身或讓家人去經歷因執法不嚴而造成的意外事故。
延伸閱讀:
*刁曼島船難相關新聞
*此文已刊登于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的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好朋友的爸爸昨晚车祸去世,临睡前收到消息,心情很低落,结果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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