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唱...

唱歌一直都不是我的強項,偏偏十多歲時就愛抱著吉他彈彈唱唱,尤其是在學院時期更是欲罷不能,不過主要是唱自己的創作居多。

自唱自爽,沒人聽到也沒關係,工作以后,覺得到卡拉OK唱歌不適合,一般就只在家裡或汽車內啍唱。

漸漸的,生活的壓力奪去我聽歌的興趣,一般上對較新的歌曲都沒有什么印象,但對于自己那個年代的歌曲,反而越重聽越有Feel。

現在,我才明白,為什么當我十多歲時,總是好奇為何三四十歲的人唱著我聽不懂和覺得落伍的歌曲,那就叫著歲月和記憶,重溫當年的熱情,唱回和聽回那個年代的歌曲是最直接的方式。

每人至都會有一首或一些他曾經愛極的歌曲,藏在心裡,一直到有一天重新觸動記憶,就會一瞬間湧瀉。

所以,年輕時請多聽歌,可以的話也多唱歌,如果有勇氣,想要多留一些記憶,參加歌唱比賽也不錯。

寫這篇感想是因《博樂飄飄博客歌唱比賽》而有感而發,宣傳口號“你Sing我Sing博客星”相當好,這可以讓寫部落格兼又愛唱歌的人有一個很好的夢想表達機會。

我就“拋磚引玉”一下,把我這塊“肥大的磚頭”的聲音拋出去,希望可以引來更多的“美玉”、“良玉”、“樸玉”、美女、俊男、更多其他的好聲音出來,發表自己的夢想。



相關連結:
《博樂飄飄博客歌唱比賽》官網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你侵犯他,所以我侵犯你!

兒童庇護中心執行長詹姆士向政府建議為出獄的“性侵犯罪犯”裝置追蹤器,個人覺得並不可行,從人的角度來看,那是侵犯人權。

詹姆士對會否侵犯人權作出回應說,若是這樣被指為侵犯人權,那小孩其實也有人權,他們不應該受到這種(性虐待或性侵犯)遭遇。

這個說法正確,小孩也是人,擁有人權,性侵犯罪犯此舉肯定是侵犯人權,應該施以重刑,如坐牢、打鞭,還應該輔心理咨商或輔導,嘗試徹低去除他們再犯的可能性。

然而,詹姆士提議在性侵犯罪犯上裝追蹤器,猶如向世人宣告;你侵犯他的人權,所以我侵犯你的人權!

從人權角度來看,如此侵犯來侵犯去,都成了人權罪侵犯,成何道理?

個人認為,對于這類罪犯,不管性虐兒童罪犯或強姦犯,用法律處于重罰,再嘗試從心理上去調整罪犯,才是該做的事,請詹姆士別向官方看齊,盡做一些治標不治本,又侵犯他人的事。



相關新聞:
兒童庇護中心建議政府,為性侵罪犯裝追蹤器。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不要教我部落格要寫什么!

寫部落格本來就是任性的,可以因為不同的理由而寫,但卻有“愛國主義者”喜歡對人說:不寫時事就不愛國!

如果我能說一百個,甚至一千個“國際語言”或“國際手式”,我會全都用在這些人身上。

誰說要這樣寫部落,誰說要那樣寫部落格,一個部落格的留言反應熱烈,並不代表他就有責任寫時事課題,那是他或她自己的部落格,輪不到“愛國主義者”以家長式建議他寫時事,才算有內容。

寫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不擅寫時事或不愛寫時事,不寫並沒有錯,能寫就寫,不寫就自爽,何罪之有。

我個人並不愛看那些“很紅”的時事中英文部落格,只會選擇一些比較中肯的時事評論員的部落格來看,因為個人認為有不少“紅”的時事部落格的觀點過于主觀。

政治人物用部落格寫自己的政治理念和觀點,政客卻用部落格撈取支持者,即使是在野黨也是這樣。

如果你是自爽部落客,不要因為有人指你不寫時事不愛國,就放棄你寫部落格的最初目的,寫你所愛,愛你所寫,才能讓你的部落格具有生命力。


寫這篇的原因源自:
1)“这件事情,我忍了很久”
2)
思斌不忙

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怕輸……

這樣的新聞和照片,你一定看過。

載著汽水、零食、米糧,或任何可食可用物品的羅厘失控翻覆,貨品跌落滿地,你就可以看到一群人爭先恐后去撿(搶?)看來就像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不是搶劫是什么呢?

大馬人貪小便宜的本性不輸人,在“Boleh”心理作用下,什么事都能做。

再看一個最近的新聞。

一場在大道舉行的馬拉松賽,參賽者把水瓶、紙巾丟到滿地,編輯在新聞圖片打的標題一絕,標題是“凡跑過的,必留垃圾!”

即使主辦當局未準備充足的垃圾桶,暫時拿在手上或塞進口袋會有多困難呢?還是想到反正有人會清理,別人丟我不丟就“執輸”了。

兩個畫面,看到的是大馬人“怕輸”的事實,比大方承認自己怕輸(Kiasu)的新加坡人還怕輸。

不拿白不拿、你有我也要有、別人這樣做為何我不可以、不肯認錯等等,都是“怕輸”症狀,“輸人不輸陣”這句話福建話應該是怕輸者最好的代言“詞”了。

有些事,不一定人有我一定要有、人撿我也撿、人丟我也丟。

我承認我是“怕死(Kiasi)一族”,從羅厘跌在地上的東西我不敢撿,我怕有人拍到我的照片叫警察捉我,指控我搶劫。

我怕亂丟垃圾會中“三萬”,即使不是,想到人家會笑我沒文化,我就只有暫時把口袋當垃圾桶“分身”,找到“真身”才請垃圾歸位。

你呢?是“怕輸”還是“怕死”,還是有其他的怕?


*此文已于2007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重複又重複

重複不斷的做著某一件事,是一種堅持,這種像錄影機不斷倒帶的生活,會令人厭倦,最后選擇放手。

有的人卻因為不斷的重複而取得成功,那是一種無可替代的精神。

原來,重複是一種可怕的力量,它可以使人放棄希望,也可以令人遠離絕望。

重複的做壞事,也是重複;重複的做好事,也是重複;重複(不斷)努力,也是努力,重複放棄,也是重複。

跳脫這個重複,陷入另一個重複,也是重複。但是,跳脫這個重複,進入另一個重複,有時又會精神一振。

決定了嗎?重複這個重複,還是想要另一個重複?

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舉...文化

舉劍
是一種文化

舉那話兒
是笑話

不舉
是食古不化

我想舉
又不想舉

為了表示尊重
你們的文化

我以國際文化
五指中最長的一段

獻上最高敬意
請允許我
舉起雙手的中指

向舉劍的人
致敬

向說不如舉那話兒的人
雙致敬


中指與你們常在




─文化之源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做個勇敢的白老鼠

白老鼠在籠子內隨著滾輪不停跑動,外人看來相當趣緻可愛,但牠們自己是被逼重複展現“可愛”,還是天生就愛不停的在滾輪內跑呢?

我國的學生,尤其是小學生,就像白老鼠,讓國家領袖們一再放到“籠子”內,隨政治人物的意願,更換教育的滾輪。

看到學生們在滾輪內跑得“不亦樂乎”,當政者在“籠子”外拍手叫好,欣賞自己的傑作。

即使有反對一直更換“白老鼠”滾輪的聲音,當政者還是沾沾自喜的認為,這一切都是“大多數”人想要的,當然,我們永遠不會明白大多數代表的是人民,還是當政者中的大多數。

雖然,白老鼠可以代表實驗品,從中測試各種不同的科學研究成果,但把學生當成白老鼠,把未來的棟樑當成實驗品,憑著某領袖的喜好,不經徹底研究就套用在學生身上,實在令人懊惱。

從政府早幾年要求英文教數理這件事,或許就是不錯的白老鼠例子。

以英文學習數理的出發點不壞,但政府實行起來卻不謹慎研究應從何處著手,何者先行,何處應先加強等問題。

匆忙開動這趟英文教數理的列車,結果搞到有人掉隊,火車頭和車廂脫節,必須停下來重新銜接,影響行車速度。

即使經過這次的教訓,可以預見這類白老鼠例子還是會層出不窮,學子和家長們看來要先做好心理準備,做個“勇敢”的白老鼠!

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

三人成虎

在工作上,去和另一個人見面之前,總會習慣性的打聽這個人的基本底細,至少要知道他或她會是怎樣待人,人格如何?

有些人給別人的印象不佳,或者基于某些商業因素,會出現不佳和負面的傳言,多少會影響一些“預先印象分”。

然而,這些人傳說中的印象不佳,口碑不好,到了見面的時候,多數相當有自己的主見,而且少有偏激意見之人。

我相信這有可能是因為他們不肯附合他人的意見或作法,而成為別人眼中釘。

因此,我更加相信面對面去瞭解一個人的重要性,因為通過語言和思想交流,以及眼見所及的待人處事態度,已可以瞭解一個大概。

當然,有些人即使面對面交談,他還是可以把自己包裝得很好,我一般上會在事后再重新思考他的談話,從中再找出應質疑之處。

我相信“三人成虎”,一個人告訴你街上有老虎,你不會相信,第二個人告訴你街上有老虎,你就會半信半疑,第三個人告訴你街上有老虎,你可能就完全相信了。

因此,人與人之間的傳言,有時候必須理智看待,即使不少人都說著同一種話,難保他們都在說同一種謊話,或者在未經證實下,口耳相傳的流言。

有些人傳言中多么不好,可能是極好,有些人相處久了,你才會知道它有多么好或多么不好。


相關文章:

沙粒與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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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与老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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