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立法保護個人資料

以下是個人從網上改編的笑話。

店員:「一個大馬披薩店,您好!」

顧客:「你好,我想要……」

店員:「先生,請把您的會員卡號碼告訴我。」

顧客:「12345678。」

店員:「陳先生,您是住在雪州XX路XX公寓,門牌5號,電話是03-335xxxxx,公司電話是201XXXXX,行動電話是01X-399XXXX,請問您現在是用哪一個電話呢?」

顧客:「我家,為什麼你知道我所有的電話號碼?」

店員:「因為我們有連線到『資料共享系統』。」

顧客:「我想要一個海鮮披披薩……」

店員:「海鮮披薩不適合您。」

顧客:「為什麼?」

店員:「根據您的醫療紀錄,您有高血壓和膽固醇偏高。」

顧客:「那……你們有什麼可以推薦的?」

店員:「您可以試試我們的低脂健康披薩。」

顧客:「可以刷卡嗎?」

店員:「對不起,請您付現,因為您的信用卡已經刷爆了,您現在還欠銀行1萬2345令吉,而且還不包括房貸利息。」

顧客:「……# @$%^&$%^&※!」

店員:「陳先生,請您說話小心一點。您在去年4月1日用髒話侮辱警察被罰款。」

顧客:「……」

與其說這是一則笑話,不如說它是個人資料遭濫用和外洩的預警。

如今,你我隨時隨地接到來自各商業單位的行銷電話,他們取得的資料源自何處,完全無從查出。

說穿了,這不外是資料共享導致資料外洩的結果。部分商業單位永遠不會承認在共享資料,或交易個人資料,因為他們承擔不了外洩客戶資料的後果,卻又通過交換客戶的個人資料互惠互利。

新聞文化部副長王賽芝說,將於本月中旬提呈個人資料保護法予國會討論,並期望明年獲得通過。身為一名小市民,非常歡迎政府為保護個人資料立法。

這項法案已於2000年開始草擬,近10年才見到成果,可見其涉及層面極廣。

然而,即使立法之後,執法過程也肯定會有阻礙,以政商之間的「相親相愛」程度,加上人民未曉得如何保護個人資料,有關法令即使通過,還需一段長時間才能看見成效。

無論如何,至少先立法,才能阻嚇更多商家濫用個人資料!

*本文已于2009年10月11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豪談闊論”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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