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育項目方面,個人偏愛羽球與足球,每次在報章上,看到國內這兩個球類總會管理層的談話,都會覺得它們才是這兩項運動青黃不接的關鍵。
管理層和技術人員的分別,在于各有自己的專業層,前者統籌,后者負責技術呈獻。
如果,任何一方不懂裝懂,硬要插上一腳,或就會發生各種問題,裝懂的那一方,卻指別人犯錯,其實自己才是最有問題的那一個。
以最近羽球挑選湯杯陣容一例,最后決定權不是在最瞭解球員的教練手上,而是在管理層,個人就覺得這是越俎代庖,今年的大馬湯杯表現,也可想可知。
外行人管內行事,不是過于膚淺,就是容易“算死草”,即用任何自以為是的數據,或聽取非專業人士的說法,每一樣都過于斤斤計較,不以大局為重。
在我看來,羽球和足球需要總教練,而且須賦予最大權力,由他和教練組策劃、訓練、栽培和選才,但我國羽壇在這方面,都好像成了行政人員的事。
給教練一段時,教得不好根據合約做決定,行政人員就請做好行政工作,不要利用權力,干涉教練事務。
但是,大馬的文化,從體育界、公務員到私人界,越權、“算死草”、權力不下放的現比比皆是,想要期待看到好成績,只能望天打卦了。
*本文刊登于2014年5月9日,馬來西亞《中國報》副刊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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