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真的不得不懷疑那些官員真的可以忙成什么樣子,日子是不是也都在開會中渡過,執行與否又是另一回事。
身為新聞從業員,聯絡官方人物做訪問,或者是想找某一方面的官方數據或資料,就會陷入“遊花園”的“樂趣“之中;當你致電政府部門,一開始是總機小姐先瞭解,然后轉給下一個“疑”是負責的官員,接通了之后,又會被告知不是他負責,然后又再轉給另一個。
就這樣,幸運的時候,轉了兩三個之后就找到,若是“運氣”太差,轉了五六個人還未找到不說,有時得到的答案是開會,留下聯絡電話也不太有用,肯回電的3個手指數得完。新聞從業員已然如此,可想而知市井小民和官員溝通的難度更加大。
官員的態度眾所周知,另一個我不能理解的是,這么多官員到底在忙什么?有時候一定要外國發生某一件威脅到民眾生命或健康安全的事后,我們才后知后覺的繼續跟進。
之前有罐頭鯪魚的事,現有漆料可能有某種危險成份的事,都不是我國的官員先發現,都是在外國先發生后,我們才來回應。
到底,這些產品通關面市之前,官員確實做到該做的事了嗎?還只是草草了事?抑或在銀紙全能的力量下,發生后才來解決,反正人民都很善良,只要“補鍋”補得好看,不但不會怪罪,反而還有贊揚之聲。
不是說“預防勝于治療”嗎?連預防的過程都如此不堪一擊,難道還奢望“治療”能帶來什么嗎?都已經損失了,治愈也只是減少損失,而不是完好無損,真的需要這樣嗎?
許多時候,我國有的是不錯的條文或規定,關鍵在于是否嚴格執行。而嚴格執行的其中一個條件應該還包括先知先覺,但我們有的僅是后知后覺,什么事情能執行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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