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体罚女学生风波又一桩,有关女学生家长疑似把不满老师体罚女儿之事,反映给校方后,未获得合理交代,怒而告上州教育局和报警,引起支持和反对者两方的争议。
其实,在体罚学生这事情上,教育部已经清楚规定,校长或获授权体罚学生的老师,不得体罚女学生!同时也已列出可体罚犯错男学生的标准,供校方参考。
学校除了授课,不是也教导学生要守法和公正的吗?如果育人者不守法,他们又如何育人与和成为学生榜样呢?如果教育界或校方并不认同教育部规定的体罚标准,应以合法方式反映,以示范给社会人士和学生看,育人者合法合理的风范。
校长或老师不能体罚女学生已是政府法定之事,若有女学生犯错,受罚并没有错,但绝对不能体罚,否则就是触法,这是简单的道理。
现今的时代已不同往日,不合理的体罚已被视为可能影响学生身心,有些国家甚至已全面禁止体罚学生,东方社会却还抱持旧有思维,认为体罚能够改变孩子。
体罚不当影响孩子
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常应用在教育下一代身上。但应清楚一点,玉器是用来细心雕刻,而不是用来大力敲打。不适当的体罚可能深远影响孩子的身心,既然教育是要爱心与细心,为何不就耐心的好好去雕琢,而非急于体罚的“快熟教育”呢?
学生犯错理应接受处罚,但绝对不是用不适当的体罚来纠正。教师本就是不易的教育工作,肩负育人责任,需要更有耐心和爱心。家长应时常与老师沟通,了解彼此需要扮演的角色,才能良好的教育孩子。
校长更加不能对来自教师或家长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或者施展拖字诀,否则后两者可能就有负面情绪,在没有妥善沟通和处理下,发生更多问题。
我国除了不允老师体罚女学生,也有防止虐待儿童法令,对付任何伤害18岁以下孩童者。因此,不管是老师或家长,要体罚孩子,尤其是女学生时,请三思。
本文于2019年7月11日,刊登在馬來西亞《中國報》人人咖啡店,“有文有路”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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