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發生后,有人形容娛記小氣,但以站在曾是娛樂記者的立場,以及曾是唱片公司宣傳人員的角度來看,兩者之間可能是某些意識無法“調至同一頻道”所致,但我更加相信過半數的港星是無聊兼狡滑的。
大馬的娛樂記者在港星眼中,並不如香港娛記般受到尊重,不少大牌,什至不算大牌的大牌,如歐陽震華之流,都會提出諸多限制採訪或其他無理的要求(如果他們將責任推給公司,指是公司的事,那請問公司是在為誰做安排,不就是為藝人嗎?),大馬的中文娛記的厚道就常被人如此來利用。
無可否認,娛記中確有少量有追星心態者,但這並不能否定本地娛記的專業,像覃小萍在這個行業已一段長時間的記者,應早已具備自己的一套標準。若藝人不尊重記者,記者絕對有權現場離開。
在談論這件事時,歐陽震華的好好先先形象應只能把它擺在電視之中,不應將之套在這件事上,認為娛記小氣。
未當過娛樂記者的人,更不應該斷然下定論,畢竟這件事情背后,藏著一定的“羅生門”,某一方已憑其專業技巧,制造成受害者身份。
港星之中,至今為止,我僅以我曾接觸過的天王劉德華為最佳典範,他才是銀幕底下的"好好先生",無論是身為記者訪問他,或是曾擔任他大馬的宣傳公關之一,他是最能體恤記者和宣傳人員的藝人,他的專業讓我敬服。
其他的港星,我無法作出任何更嚴苛的評價,但可以相信的是,香港人、香港電影、香港電影等,"窒人"整人是習以為常,並不代表深受港文化影響的大馬每一個華人可以接受。而且在專業的身份面對面時,即藝人與記者,並沒有任何理由要別人當眾玩“啞吧買梳”這類無聊的玩意,而且兩人非熟絡朋友,又是在工作之中,只有不懂抬舉,不懂得尊重自己和別人者,才會做出這樣的事。
我並不想偏坦,僅是以我能理解的角度看待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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