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完成器官移植的採訪報導,接觸了數名器官移植受惠者,聽了他們的故事,感受到器官捐獻對器官疾病患者的重要性。
一名在國內等待換腎的人,平均要等待16年,幸運者或許可在數年內就等到來自醫生宣告腦死病人的器官;運氣欠佳者則要等待超過16年,這不足為奇。
需要長時間等待的原因,就是器官捐獻者的數目未臻理想,許多人寧願死后,讓器官連同身體被土裡的虫蛀而變成肥料,或者是火化,都不願將上天賜下的最好禮物──器官,轉贈給另一個人,讓他人的生命繼續精彩。
有些人不答應登記捐獻器官的理由是──擔心醫護人員在自己需要急救時,為應付器官需求而故意延緩或放棄救治。
據了解,病患需要超過一位醫生宣佈其腦死,醫務人員才能征詢家屬是否願意捐出死者的器官,即使病患本身曾簽署無法律約束力的器官捐獻卡,只要有一名親屬不答應,就不能進行任何器官移植程序。
這一廂,許多有用的器官隨著逝者而去;另一廂,卻有人苦苦等著器官移植,期待重新過回正常人的生活,兩種懸殊的比例讓人驚訝。
還記得檳城青年張吉華捐出體內器官的新聞嗎?多么令人感動,他留下愛的禮物,許多人收到了,也感動了許多人。你也願意預留這一份愛的禮物給人嗎?
*本文刊登在29/7/2006的中國報編采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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