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phaur揭電話老千的騙局錄音,爽!

才從報上看到這則新聞《老千尋獵物黃雀在后,電話騙局錄放上網》,我就迫不及待的去youtube找,署名phaur的這位仁兄實在功德無量,揭露騙局,贊。

這一個月我已接到兩個騙子的電話,一個是“高等法庭來得電話”,另一個就是恭喜中獎,但兩次都因在忙碌中,而無法和他繼續玩下去,現在看到這個錄音,實在是興奮。

大馬的騙子和罪案越來越多,如果科技能發揮功用,就把它用在揭發騙子和撲滅罪案身上吧。

《揭晓老千电话中奖的手段 (骗局) part1》


揭晓老千电话中奖的手段 (骗局) Part2


揭晓老千电话中奖的手段 (骗局) Part3



延伸閱讀:
老千尋獵物黃雀在後,電話騙局錄音放上網
騙人恭喜中獎
小心三種來電

2007年6月25日 星期一

一小步,一大步。

這一次,623的大馬博客(部落客)聚會,我失約了,因為我有工作在身,只能默默的祝福出席的部落客,有一個難忘的夜晚。

Jerry前一天有來電,問我會不會出席,我估計工作會在9時許左右結束,估計可能可以在10點過后去到現場,因此答應Jerry會出席。但一切在預料之外,我只能在11時30分左右,回到家攤在沙發上致電給Jerry,說我不能出席了,真的是太累了。

當晚的活動是我們這一組搞的一個報館活動,請來一個脊椎科另類療法醫生主講,之前還有免費的脊椎和扁平足檢查,超過300人出席,報社的禮堂承受不住人氣,冷氣和博客聚會現場一樣不冷,熱情如火,幸好可以開窗讓空氣流通。

這一次來這個活動的人,男女老少皆有,還有來自西馬各地的人。之前,我們試過一天接超過60通,也可能近100通的電話,多到無法記得多少通,我們就預測這次活動會很多人,而來的人比我們預料的還多。

原來,許多人都有脊椎問題,有者是自己,有者是關心親人的脊椎問題而到現場來聽講座,這讓人不禁替現代人擔心,到底這是文明病,還是不懂得日常生活不懂得保護脊椎骨的后遺症。

我沒有去到博客聚會,心裡難免有些失落,但或許從這個講座會上,找回了一些安慰,因為同樣感受到關心和關注。

不管是四七博客聚會,還是六二三的博客聚會,都讓人看到馬來西亞部落客真誠的一面,誰說虛擬世界不能相信,只要你選擇相信,小心觀察,從網絡中一樣可以找到真心的朋友。

對于Jerry、鈧凱、阿恺等,以及背后無法一一盡述的籌劃者,向你們獻上敬意,因為你們踏出了一小步,但可能是大馬中文部落格界的一大步(此段形容抄襲第一位太空人登上月球后,別人的形容詞,因為我已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詞了),即使你們已決定交捧,功成身退,但若有人寫大馬中文部落格歷史,這也應該是其中一個重要事件吧。

踏第一步並不容易,如果有人說:這叫什么一大步,只是不過如此嘛而已?那,很好,那你為何不自己來做個更好的,為何只懂得批評,而不以行動來實踐,等你實踐才來批評吧。

無論怎樣,有人付出,有人欣賞,也會有人質疑,這是人性,難免這樣,但我覺得,在真心付出的那一刻,已是最美好的事。


相關文章:
*623博客聚文章總連結──mybloggercon.org
*
脊椎講座現場報導──中國報
*Blog Blog 四七文章總連結
──mybloggercon.org

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

「放水」比「喝水」貴?

星期日傍晚,我和家人到吉隆坡武吉免登路一間購物廣場底層用餐之后,人有三急,就帶著孩子往同一層的廁所“解放”。

上購物廣場的廁所小解付費已成習慣,以為一般都是20仙或30仙,看到負責收錢的外勞先生桌子上有一個斗大牌子,紅色顯眼的“50¢”,讓我以為是買一包紙巾的價錢,誰知竟然是上廁所的“過路費”。

心裡超不爽,但尿意已濃,唯有乖乖掏出50仙,然后想到孩子不過 5歲,是否可以免掉,那名外勞看著我說:“Boss,dua orang 1 Ringgit。”

心裡罵了一句“國際語言”,奉上一令吉,進入廁所后盡量排尿,但左看右看,實在無法排出價值50仙之多的“廢水”,3分鐘不到就走出廁所。

已有一段時間極少在購物廣場的廁所出沒,所以不知道現在是不是所有公廁的價錢已調至50仙,這種從20仙以超過一百巴仙飆漲的收費方式,看來相當有利可圖。

細數一下,若平均一天3000人次進出廁所,就有1500令吉盈利,每月至少都有 4萬5000令吉的收入,一年就有四十多萬令吉,開公廁賺錢倒是不錯的行業。

現在貿消部正在關注茶店一杯水30仙的價錢之際,同時是不是也該關心一下每次上廁所“放水”需要50仙的事呢?

雖然,消費人可以選擇不要喝30仙的水或上50仙的廁所,但排出的水比喝入的水價值還高,是不是已不合邏輯了呢?


*此文已于2007年6月23刊登在《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2007年6月19日 星期二

你說什么話?

身為馬來西亞華人會講中文的其中一個煩惱,就是見到這裡的華人你不懂該說什么話。

在吉隆坡,開口第一句用廣東話是很正常的事,但在工作上,遇到那些西裝筆挺,或是某某大公司的華人高級行政人員或大老板,對他們講中文撞板的機率很高,因為有不少是“香蕉人”,像香蕉有黃色外表,裡面卻是只會說英文的白種肉。

所以,最后搞到自己也好像很會說英文,變成半個香蕉人,一開口對這些華人就說英文,最后發現對方也能說方言或中文時,才發現自己都把人看成香蕉了,真的很亂。

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你是華人,會說方言或中文,看到華人就請說回該說的語文,我們要的是溝通,不是炫耀。

當然,如果你真的是華人但不會中文,用英文溝通也並無不可,但有些香蕉人對說中文者那種不屑的表情和眼神,看了就令人想問他:“你愛吃香蕉嗎?不然,你為何像香蕉?”

對于那些完全不會說中文或方言的人,我不是鄙視,也可以用英文交談,但請別用那種說英文就高高在上的眼神看人。

我想,下次我看到疑似香蕉人的華人,我要嘗試第一句就問他:“華人?會說中文嗎?”,這樣比較不會讓自己變成半條香蕉。

2007年6月18日 星期一

陳仁丰音樂會之后的感想

已近乎不出席任何歌手,包括天王天后級的歌友會,怕擁擠,也不太喜歡現場尖銳的呼喊和哨子聲,雖然那可能被視為是對歌手的支持,但這一次,就在昨晚,我去看本地歌手Quincy陳仁丰的音樂會,而且還是全家大小出席。

出席的原因有機幾個,包括自己曾是陳仁丰前唱片公司的宣傳和版權人員,想看看這一次他成長到如何了,另一個原因當然是因為前老闆的關係,她辛苦的打造這名優質歌手,出席他的歌手演出,希望能告訴她,還在支持她。

這場演出我只看了四份之三,因為孩子的關係而提早離開,但陳仁丰前大半段的演出,已足以讓我有感而發。

我認識的陳仁丰是一個彬彬有禮和謙虛的男生,我曾在網上搜索過網民對他的看法,發現有人指他傲慢,但我個人倒不覺得。

以他的外表和創作實力,在這樣一個音樂會上,若沒有不插電演出,就太浪費這名歌手,所幸唱片公司深明此點,安排了一段用自己的歌曲串燒其他本地歌手,如光良、戴佩妮、梁靜茹和張棟樑的歌曲。

以一個出道一年多的歌手來看,他的這一次不插電演出可以打70分,這一個部份完全把他的演唱功力和個人演唱風格表現出來。

然而,這中間的缺點是歌曲之間的銜街略嫌冷場過多,一首歌掀起的高潮無法直接延續至下一首歌曲,這可能是功力和時間上演練不足的緣故吧。

伴隨卡拉演唱的歌曲,如《Quincy陳仁丰》、《桃花源》和《幸福意外》,陳仁丰表現的不錯,基本上已沒有什么挑剔。

陳仁丰一直說自己緊張,這從他自己和台下歌迷溝通,以及與歌迷的對話中可以看出來。他與歌迷的互動表現只能說接近及格水平而已,不斷出現詞窮而言語重複,同時,在和司儀對話時,也出現這樣的情況。

陳仁丰與司儀對話時,眼神交流不多,為回答問題而回答,起不到溝通和表達自己想法的作用,令人看了不太舒服,或許將來的舞台經驗,可能可以有所改善。

至于他的新專輯歌曲,個人對《Quincy陳仁丰》這首歌曲不太喜歡,並不是因為歌詞批判現今流行音樂,或是以自己的名字當歌名,而是覺得整體曲風過于簡單,而且結構不強,僅是依靠編曲和陳仁丰的演唱撐起歌曲。

市場上打著的兩首歌曲《幻想教室》和《揮不去你》,相當容易引起共鳴,若以音樂結構來看,《幻想教室》較具張力,但《揮不去你》比較“罐頭”,旋律簡單,精彩不足。

雖然這些歌曲都已有引起市場共鳴的能力,但陳仁丰還需要尋找一個爆點,這可能是一首引起更多人喜歡和共鳴的歌曲,如今在他演唱的歌曲中還未聽到。

一步一腳印,尤其是非一夜爆紅的歌手,如當年的梁靜茹,都要等待一首《勇氣》來奠定自己的路線和知名度,陳仁丰看來也在經歷這個過程。

無論如何,他除了需要批評和意見,更需要支持,如果你是第一次聽到他的名字,不妨找他的專輯聽聽看吧(別網路下載,如果你支持一位歌手)。


延伸閱讀:
我猜娛協獎新人推荐獎
我所認識的陳仁丰

照片來源:陳仁丰的部落格

2007年6月16日 星期六

治安夢已遠

如果有人說,馬來西亞的治安沒有問題,這個人一定是在說夢話,這些說夢話的人,多數是政客無疑,還有那些為了大馬旅遊年,而寧願當駝鳥的人,他們把頭埋進沙裡,然后發出微弱的聲音:沒有這回事,大馬很安全!

猶記得去年7月,利建業與程嫊妗遭攫奪匪致死的案件,引起華社巨大反應,媒體帶頭發起全民拼治安和警民有約之類的警覺活動,有沒有效用,大家心裡有數。

今年,現在,6月,高速大道搶匪搶劫、傷人和強姦案發生,新山市民有一個全民拼治安之類的簽名活動,希望警方和政府正視罪案。

基本上,這類行動是心須支持的,但能否起著任何實際的效用,卻是令人憂慮的,幾乎能預言,那多數是利建業和程嫊妗案的警覺活動的翻版,最終不了了之,等待下一次再發生重大罪案或有死傷者時,才又來一次簽名活動。

警方的高層應該是相當重視這些問題,但底下層的警務人員,尤其是那些與民眾最直接接觸的警員,往往會忽略了民眾的合作,讓民眾信心盡失。報章上常看到民眾報案得不到警員重視的投訴,這些投訴其實應該是高層警務人員重要的參考資料。

看來,民眾真的只有自救,在某一個程度上,利用科技的協助,互相聯防起來,或能減少罪案。

例如,用能拍照或攝錄的手機,拍下任何可疑人物或交通工具,交給警方或上載youtube。再者,就是利用手機聯絡和發送短訊,把需要協助的訊息散播出去,還有,任何情況之下,除了家人朋友的電話之外,也應該有警察之友或最鄰近警方的電話,遇到危急時可輕易撥電求助。

任何事情還是要從預防和警覺做起,不走夜路應該是首選,黑暗能為匪徒帶來許多便利,不要相信越夜越快樂。同時,任何時候都應提高警覺,因為這樣可能可以防止你成為匪徒的獵物。

如果,一切都做足了,還是出事呢?那還能說什么,就只有認命,否則就只有選擇移民了。


延伸閱讀:
男被毆砍.女遭輪姦 大道撞車追劫情侶
大道撞車追劫情侶她堅持不哭“不開心的事讓它過去”
十萬火急,全民拼治安“還我平安生活!”3000人冒雨簽名
治安。自安。
我是驚弓之鳥

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慢郎中的關愛

每次生病都是去常看的醫生那裡,這一次生病,由于恰逢星期日,那位熟悉我的醫生休息,唯有考慮轉向另一位醫生。

這位醫生,姑且稱他為Dr.A吧,一直以來,都不是我的那一杯茶,不關他的醫術,而是等待看病的時間太長,即使前頭只有3個人掛號,要等上半個小時也並非不可能,越多人時間越長。

在身體不舒服時,絕對不想等這么久,但他的口碑還不錯,因此,就勉為其難的去掛號。

DR.A的診所生意興隆,推開門進入診所,就看到至少十多名病人在等,我一怔之下,護士美眉已問出了倒自己老板的米的話:“這裡有十多個人,等到來應該要2個小時,你要等嗎?”

既然妳都這么問了,再加上我又不是沒有選擇,就決定到另一間診所去看病。

之后,我一直在想,為何Dr.A的看病速度如此之慢,還是有病人甘願等待呢?終于,我明白了,那不只是醫術的問題,還關乎醫生對病人的態度。

我太太也曾給這名醫生看過病,Dr.A除了問了一些該問的問題外,還會很仔細的問一些看起來不太相關的問題,甚至和你小聊一下,不至于病到需要躺著的你,看到醫生的關懷,怎么可能不“銘記在心”呢?

其實,人是脆弱的,尤其是在需要幫助或生病時,虛寒問暖或小小的關心,都會被放大且記在心上。

不是嗎?當你發生了一些事,即使得不到實質的支援,僅是言語或文字的關注,你的心還是暖烘烘的,即使問題還沒解決,但至少在精神上亢奮了一下,頭腦更清醒一些。

說一句關心的話,或寫寫鼓勵的文字並不是這么難,只是看自己願不願而已,多說好話,總好過說人壞話,那不是虛情假意,而是愛的鼓勵。


*郎中=大夫,醫生。

延伸閱讀:
病后,怡文字M。

2007年6月9日 星期六

那一些“光”!

電台的兒童節目主播出了一道問題給小聽眾猜:什么光會讓人覺得痛?

這樣的問題,一看就知不能以科學角度去想,而必須以聯想角度去想,居然還有不少小朋友答對了。答案是:“耳光”。

可想而知,大多數小朋友能答,背后的答案自然多是來自大人,因為大人多半在小時候被賞過耳光,或者是看別人被賞過耳光,那種一巴掌下去的“光芒”,迅雷不及掩耳,卻讓人記憶深刻。

現在,同樣的問題問到大人身上:什么光會讓人覺得痛?可能就會隨著社會的治安愈來愈壞,答案就變成是“刀光”、“拳光”、“血光”,也可能要挨“耳光”,還有錢被“搶光光”。

在我國,大白天和晚上成為搶匪的對象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午夜在馬路上、油站或街上被成群結黨,騎著摩哆車的少年飛仔砸車鏡、搶錢、毆傷,那才像電影般“精彩刺激”。

我還沒遇到,也不想遇到,但身旁的朋友、網絡上的部落客,都有人在訴說自己和他人的經歷,看了令人心慌慌。

所以,我告訴自己,沒事不要“徘徊”在午夜街頭或深夜駕車出門,減低自己“見光”的機會,雖然有點像“見不得光”,但總好過“見光死”,對于那些需要值夜班或工作至深夜的人,就只能向上天祈求,希望你們一切平安,讓那一些“光”遠離你們。


*此已刊登在2007年6月9日《中國報》的副刊編采blog。


延伸閱讀:
這個社會變成了什么?!(The Princess' Diaries 公主日记 )
真的會有比我兇的人啦 (de cor's)
他想一舉取命 (de cor's)

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轉載注明出處重要嗎?

一直有留意許多部落格的文章,若引用他人的文字作品,是否有特別注明。有的人是直接連接,有的人則是另在文章之后,設立一個連接,這其實是好事,因為我覺得那是一種尊重,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即使,有些人的部落格文字內容被轉載,他們並不介意是否有注明出處,但轉載他人文字或文章者,必須清楚知道,那是一種不收費的知識和思想交流,應該珍惜和維持下去。

這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該不該的問題。

在部落格的世界裡,轉載注明出處似乎已成了一種文化,那是值得嘉許的。然而,平面媒體轉載部落格文章又如何呢?

偶爾看到一些部落格文章受到某些報章青睞而刊登出來,作者也在部落格上提了一下,路過的人或“潛水者”即使不留言恭賀,或多或少也會替作者小小的高興一下,但是,作者得到了什么呢?這就關係到該不該的問題。

一篇部落格文章,即使只是生活雜記,或是看在某些文人眼裡是不屑一顧的文章,平面媒體,如報章要轉載,就有其一定的價值,這是對作者的一種肯定,只是在接受肯定之餘,作者應該爭取應有的權利。

本地唱片界有這樣的一個說法(我覺得是笑話),即:能有盜版商看中你的專輯,而將之翻錄出來,擺在夜市場賣,就表示這位歌手紅了。

這有什么值得驕傲呢?盗版商賺到的錢會公平分給人你嗎?有幫你出資本錄唱片嗎?這些實質的問題,也就是應不應該的問題被忽略了。

同樣,平面媒體轉載部落格文章,個人認為應該給作者以下一種利益,依順序如下:

(一)付費。
使用者付費的道理必須存在,因為就如報章雜誌特別邀請某個人寫文章要付費一樣,部落格的文章應享有同等權利。

(二)注明出處與網址
有些平面媒體因某一些技術或財政上的問題,而無法付給部落格文章作者一筆費用,這種情況下,應該讓有關部落格和作者得到應得的利益,即注明轉載自何處,以及連接網址供讀者查詢。

當然,預先徵詢作者同意方才刊登是一種禮貌,若一時之間未能得到作回覆或找不到作者,應該以注明出處與網址的方式刊登,之后才再與作者商量是否付費的問題。

這是一種尊重知識產權的態度,如果以文字贏得讀者的平面媒體都無法做到這點,這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吧?

部落客可以選擇不要費用,但卻應該知道那是你應得的,要不要尚在其次。

這將讓平面媒體編輯增加麻煩工作?如果這能成為理由,那編輯可以選擇不要拿部落格的文章,另請人寫相同類型的文字吧。

個人覺得,在越來越多人寫部落格的時代,部落客應有這方面的認知,避免日后引起爭議時,才來后悔。




備注 :
馬來西亞有一個版權仲栽庭,附設在貿消部底下,至今未有個案,凡是文字翻譯、創作、刊登翻抄的事件,都可以嘗試在這個仲栽庭下獲得解決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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