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日 星期六

新年“胡一刀”

新年期間,什么都可以快樂,就是在外吃東西不快樂,因為小販可以“大條”道理變相砍顧客“菜頭”,起價無罪!

小販賣的食物起個50仙或1令吉,新春期間的華人顧客不知是覺得咬緊牙關,忍一忍就過去了,還是覺得當“菜頭”當得很快樂,好像都沒有什么怨言。

這個現象不知是不是大馬農曆新年獨有的特色,華裔消費者新年不被“胡一刀”(胡亂砍一刀)一下,就不像過年,週身不舒服。小販不在新年砍一刀,一樣會沒有精神過年。

這么久以來,其他重大節日,如開齋節、屠妖節、聖誕節、國慶日等,起價效應不如華人新年來得那么理所當然,這著實令人摸不著頭腦。

為何一定要在新年起價呢?聽到的說法不外是“新年做工要給雙倍人工”、“大眾沒有地方找吃,多給一些錢也是應該的”之類,這看起來好像還很有道理。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新年不就是要休息的嗎?既然要開工,給雙倍人工也是應該的,但雙倍甚至三四倍的人潮,不是帶來更多收入嗎?為何要從顧客身上再“搾”一次呢?

如果真的這么悲天憫人,擔心大家沒有地方找吃,那就更不應該起價,做好事得回該得的,不是更符合“為善”(是不是偽善就不得而知了)的精神嗎?

逢農曆新年,每次都想對那些趁機起價的小販和商家,唱出才去世的台灣民歌手兼作曲人馬兆駿成名作《我要的不多》給他們聽,歌詞稍改一下:“我要的不多,只不過是新年食物不要起價就夠了……”

*此文已刊登于2007年3月3日中國報副刊的編采blog。

11 則留言:

  1. 呵呵,新年我妈妈和姑姑每天都自己煮,所以我幸福没有被胡一刀。而且就算出去吃,我们都会去吃定价的餐馆,这样就不必受怨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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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们假期工作也照领双倍薪水,所以我觉得小贩们也不算过分,我们可以选择不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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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那里也是一样...一直以来都是这样,都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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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Jen,
    這樣最好,不用付錢時就生氣。

    To:阿祥,
    所以我在新年盡量不在外吃,有時真的吃泡面吃怕了,或來不及煮飯,就只有去給砍一下。

    另,假期工作薪水雙倍是正常的,但不能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To:木子,
    大家都習慣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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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实很多东西是一早已经预算在消费者身上的了,比如宣传、广告、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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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能是他们加价当着拿红包钱。而我就选择在家吃好了,不用挨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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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哦!原来我在报章上看到的真的是你.
    我还拿着报章向我的家人推销,结果被他们说我"认亲认戚"呢.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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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胡一刀出名快刀,他们更厉害,慢刀也能砍人,而却看不到血。。。。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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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身同感受,我觉得还好,一年才一次,就挨这一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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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To:阿祥,
    這又是,不過,用新年這樣的理由來轉嫁未免也太不合理。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小販生日當天,也食物起價要求顧客替他慶祝呢?

    To:twilight,
    在家是可以避開這一刀,不過大前提是要會煮,就要伸出頸項給人砍一刀。

    To:Jackie,
    咦,我們現實中認識嗎?你拿著報章推銷什么呢?無論如何,還是謝謝你的捧場。

    To:Frankie,
    對對對,他們快慢自如,有刀就行。

    To:阿凱,
    但是很重的一次,有點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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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想到馬兆駿,就想起一首歌
    那年我们19岁,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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