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9日 星期一

播放版權的鬧劇又開鑼囉!

本地的政客是可愛"滴",而且炒作能力絕對是一級棒"滴"!

一些事發生后,隔了兩三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打著"民意"的旗號,又可以再回煱炒一次,而且炒得比上次更有味,猶如隔夜飯炒出來的炒飯那么"香"。

公開播發的版權的新聞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猶記得2年多前,撰寫《智慧有價》的系列時,咖啡商公會播放音樂版權 的問題正熱,而在這之前,大約也是相隔同一段時候,國慶日活動播放歌曲收版權之事也鬧得沸沸騰騰,政客 們也"忙"得不亦樂乎。

馬來西亞的版權法令相當完善,甚至比香港和台灣等音樂非常發達的地區更加完整,而這其實正是本國政府相當重視版權的證明。

然而,立法與執法是兩回事,再加上"民智"對于版權的概念未開,以價格或收費來看待版權,而不以使用者付 費的觀念,來理解音樂版權背后的真正意義。

政客們的"智慧"絕對不會低于"民眾",但可能為了"俯順民意",可以置法律和版權的重要性而不顧,跳出來舉 牌吶喊,讓民眾看到他們有做事,有為民眾著想,而感激涕零。

民眾對于音樂版權的弱視,就應該給予教育,而非盲目的"俯順民意"。只是,政客們都樂此不疲。

在這件事上,或許可以來玩一個預言遊戲,就是這件事多數在農曆新年前后結束,结果又是不了了之,下一次 的爆發的日期,估計會在2009年或2010年"再次上映"。

到時,恭候各位免費入場,找個漂亮的位置,看挾"民意"以令"法律"和"版權"的政客們再次登場表演吧!


或許你也有興趣看看:
部落格的音樂播放版權

5 則留言:

  1. 哗,唱片界的人出声了,满涅死未?

    我今早听到新闻广播这消息,心里在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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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凡奇,
    我已不是唱片界的人啦,只是覺得"有趣",來說兩句,自爽一下。
    你莞爾是因為他們"又來搞這個"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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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Darren Tee,
    謝謝留言和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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