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駕駛態度可救命

警方日前指出,在“安全行動9”中,針對濫用緊急車道所發出的傳票數量,僅在南北大道北馬區就已下降5倍,警方認為這是嚴厲執法和宣傳奏效。
學車者在考取駕照前,需先熟讀交通條例,教車官也會提醒學車者,在公路上行駛時不能濫用濫急車道,因為那是消防車或救護車在交通不順暢時,迅速通行前往救人的車道。
然而,駕駛人士只要遇上塞車,就似失去理智,在緊急車道上奔馳,他們自以為很聰明,其實卻是淋漓盡致的把自私和愚蠢的行為表現出來。
如果是自身或家人需要這些救助交通工具施援,卻因為他人濫用緊急車道受阻,生命安全成危,就知道濫用緊急車道者是多么令人不齒。
從駕車人士濫用緊急車道,延伸觀察他們的公路使用態度,即可發現還有許多問題都與駕駛態度有關。
例如,駕駛人士愛超速、換方向不使用訊號燈、喜歡貼近前車行駛、胡亂泊車等等,這些錯誤本不應該犯,因為在學習駕駛前,已經在交通條例中列明,教車官也曾再三提醒,但為何民眾在公路上駕駛后,還會犯上這些錯誤呢?
可能性有兩個,其一是當初考取駕照時,根本不把這些條例放在眼裡,只是“死背書”,考取駕照后就把它忘了。
態度才是關鍵
其二就是態度問題,即明知這些都是錯誤的行為,但還自以為是,認為大家都這么做,自己不跟著做就是“執輸”,變成一種不珍惜和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行為。
警方在佳節進行現有的“安全行動”前,曾經以“態度行動”為行動代號,警方已非常清楚,公路上發生的意外,駕駛人士態度才是關鍵。
我們不管做任何事情,態度都極為重要,有什么態度就有什么結果;公路使用者以自私的態度駕駛,就會帶來各種本不應發生的交通意外。
濫用緊急車道是駕駛人士一種極為自私的行為,如果駕駛人士一意孤行,不改變這種態度,當有一天不幸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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