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教育部不應以「霸凌」制霸凌

日前,教育部長拿督斯里馬哈基爾卡力指出,該部建議,將涉及校園霸凌事件的學生停學一年,讓他們進行社區服務或進入改造中心。
這樣的建議像是“走火入魔”,以霸凌方式制霸凌學生,讓霸凌的學生成為不像囚犯的囚犯,確實有待商榷。
教育部應從學生的心理和家庭環境等各因素,探尋涉嫌霸凌的學生的心態和成因,並且擬定適當的修正學生行為方案,不應如此“一刀切”處理。民眾對教育部這個建議感到失望和不解。
學生出現霸凌行為的原因,相信不外乎處于叛逆期、家庭背景問題、誤交損友、想引起家長或師長關注等,教育部與其強硬改造他們,不如柔性引導,除了符合教育理念,也讓相關學生體會大人對他們的關愛。
這類學生一般應交由紀律老師和輔導老師協助,紀律老師是告知紀律與自律的重要,輔導老師是從心理和愛心方式,掌握學生心理狀態,並且給予適當輔導。
設機制引導
校方可針對這些學生設立一套機制,剛柔並濟的教育與引導他們,相信多少有一定成效,勝于不負責任的要他們停學一年。
涉及校園霸凌事件的學生家長應與校方配合,如果家長在家中因工作關係或溝通問題,無法對孩子良好施教,就讓校方以一套寓學習于修正行為的方式,嘗試柔性方式引導學生走回正途。
例如,校方可以讓孩子每天定時見紀律老師和輔導老師,從中調整學生的思想和行為,並且強制孩子參與學校的活動與補習班,掌握這類孩子的活動範圍之餘,也可以讓他們浸淫在學習的環境中。
當然,這些學生必須是在老師的特別名單中,受到老師特別關注,以免其他學生受到影響,這需要老師多付出一些愛心和時間,如果因此成功修正孩子的行為,將是校方和老師的極大成就。
就目前情況而言,教育部讓老師開太多的會議,上太多不必要的課程,寫太多沒有必要的報告,影響老師們真正投入教育學生的時間。有必要把時間還給老師,讓他們做教育工作者該做的事,才能實踐上述提到修正不良學生行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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